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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9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2021-05-24 16:37:12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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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1〕195号

省市场监管局: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陈琼代表提出了关于城市快递、外卖行业众包骑手施行统一管理政策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建议中提出成立快递、外卖行业众包骑手管理协会对此类骑手进行管理。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我厅从协会的成立登记条件以及积极发挥作用方面提出以下意见:

  一、社会团体作为会员制组成的社会组织,快递、外卖行业众包骑手应属于兼职人员群体中的一类,不适宜作为协会的主要组成会员,协会名称建议用网约配送协会或城市配送协会此类涵盖企业和骑手代表为会员的名称,更有利于规范法人组织的宗旨、业务范围及会员组成。建议由行业管理部门动员符合条件的发起单位(人)主动自愿成立相关协会,我厅加强指导成立事宜。

  二、我省已成立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广东省网商协会等社会团体,建议行业管理部门通过制定地方行政法规及政策,规范组织建设及行业行为,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此类社会团体制定行业标准,指导会员单位对其聘用的骑手进行管理和培训。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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