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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84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2021-05-11 09:31:03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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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1〕158号

省司法厅:

  刘涛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行政执法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建议》(第1084号)收悉。经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我省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形式法人登记的社会智库,为广东经济和社会政策研究提供了决策依据,为企业提供了战略服务,在深化改革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新形势下,社会智库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影响力在日益提高。作为非营利性智库类的社会组织,聚集了一批专家学者,集中了专家智慧,在对行政执法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时,可充分发挥智库的作用,利用社会智库的专业性、独立性,完成对行政执法效果的评估。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类型的社会智库登记引导和扶持力度,积极宣传国家智库建设的大政方针,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向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类型的社会智库倾斜。完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类型的社会智库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发社会智库活力,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类型的社会智库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加强内部治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智库的运作效率和研究质量。推动智库型社会智库品牌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一定实力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类型的社会智库,激发社会智库创新活力。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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