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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0-07-09 16:40:22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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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713号

吴克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养老,高效应对人口老化的理念更新与政策创新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残联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随着信息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迅猛发展,我省养老服务领域也积极推动“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加快发展。

  一、加强智慧养老的政策支持

  2018年,我省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广智慧养老模式,推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发展面向老年人的远程医疗、紧急援助、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2019年,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运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老年人适用的产品用品和技术的研发、创新和应用。我省还制定了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培育数字经济、新一代人工智能及机器人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提出发展智慧医疗,加快建设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施“互联网+智慧医疗”便民惠民工程,发展“人工智 能+医疗”,推动人工智能与临床诊断、医学科研、健康管理的深度融合,构建精准高效的智能医疗体系等内容,明确了智慧养老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二、加强智慧养老的组织领导

  2020年4月,我省建立了广东省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省领导担任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民政厅厅长担任副召集人,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2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了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共同推动智慧健康养老发展的职责和分工,明确了智慧健康养老发展的重点任务:推动养老服务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加强智能养老设备以及老年人适用的产品用品和技术的研发创新和示范应用,加大高新技术与创新成果在养老服务实践运用中的示范推广,推动养老相关研究纳入省级科技计划;推进全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开展应用试点示范,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相关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推动5G通讯、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三、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

  省民政厅与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合作建设了广东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从2017年起开始运行,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安全援助和转介等19种居家养老服务,其中线上居家养老服务8项,线下服务种类11项。全省各地特别是珠三角各市和湛江、茂名、云浮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均大力推进“互联网+养老”建设,因地制宜建立了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向智慧养老发展。如广州市建立为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长者大配餐等服务均纳入线上办理。东莞市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通过手机用户端微应用和为老服务卡的智能交互,为老年人家庭提供“菜单式”的个性化服务。湛江市建成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成立了湛江市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开通了“12349”养老服务热线,为全市居家老人打造出一个“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让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生活照料、医疗康复、信息咨询等居家养老服务。

  四、加强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工作

  贯彻落实《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作部署,从2017年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和卫生计生委三部门联合,积极支持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和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工作,推动多个地区和企业入选示范试点。2019 年,推动全省2个基地、10个街道、2家企业入选国家智慧健 康养老试点示范,入围数量全国第二。

  五、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6年6月在全国确定了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我省广州市作为全国首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于2017年4月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8月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截至2019年12月底,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已覆盖803万名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通过向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保障,累计共有13252人享受长护险待遇,基金累计支付3.31亿元,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率为82.15%,总体支付率为71.23%。失能人员以往依靠退休工资和子女赡养作为护理费用来源的状况得到改观,为全国全面推广提供试点经验。

  六、推动智慧健康行动落地见效

  一是加快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我省大力建设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建立动态更新的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和健康画像,开展个性化健康服务,为居民个人健康智慧管理提供有力保障。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与养生、养老、居家护理等服务业协同,鼓励社会开办集康复、医疗、休闲、养老为一体的智慧医护型养老机构,推动“互联网+健康养老”,为发展智慧养老、高效应对人口老化打下基础。二是大力推广面向医疗行业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如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基于医院信息平台的临床大数据应用项目”、汕头广东航字卫星科技有限公司“区域医学影像协同诊断云平台应用示范项目”被评定为省级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着眼于疫情防控和行业融合应用,打造广东省数字技术产品资源库,目前已公开竞选出首批254项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并在“粤商通”专门开展智慧复工专栏公开发布促进精准对接。其中,在线医疗产品14个、智能医疗服务产品52个,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实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加强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建设,以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管理为重点,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支撑和便民作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为辖区居民提供安全、及时、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结合实际情况整合预约挂号、在线健康状况评估、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用药指导等功能,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四是积极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出台《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在广州等9个地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可派出在本机构注册(含多机构执业备案)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社区居家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优质、便利的护理服务。

  七、加大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

  一是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各级财政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将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粤府办〔2019〕23号文规定,从2021年起,各级政府要将本级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5%的资金比例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一般性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整合统筹使用。同时,拓宽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在扶持政策方面,各地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及新增床位,每张床位给予3,000-15,000元不等的补贴,按照收住老人护理程度不同给予每人每月100-50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不断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2016-2018年,全省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08.48亿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13.04亿元(含中央1.74亿元)。2019年,省财政继续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98亿元(含中央0.87亿元),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财政补贴政策,开展养老服务护理、康复、爱心临终关怀、养老服务培训等,并支持养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推行“公建民营”、扶持民办发展等措施,不断加快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养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为建立健全我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省政府修订印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粤府办〔2014〕33号),规范了政府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主体、范围、程序、资 金来源、监督等内容。同时,我省各地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规定,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合理确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质量标准等,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三是积极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预算编制衔接工作。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 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 号)等规定,省财政在编制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时,将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作为各部门运转性项目资金的一种类型,在预算资金编制环节即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项目,增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安排的科学性、计划性和准确性。

  八、加快智慧养老标准化建设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2017年2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民政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7〕40号),将养老服务标准化列为重点工作并积极推动。2019年12月,我省成立广东省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134),由省民政厅领导担任主任委员,由广州市老人院作为秘书处承担单位。目前,省养老服务标委会已初步建立我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标准制修订工作在有序推进中,随着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的逐步构建,将进一步推动我省智慧养老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动我省智慧养老发展。

  一是加强智慧养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信运营企业、中国铁塔在我省的5G建设投资,力争2020年新建6万座5G基站,实现珠三角地区发达乡镇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县城以上的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建成珠三角5G 宽带城市群和汕头、湛江5G城市。推动电信运营企业加快商业楼字、住宅小区、交通站点、工业园区等人流密集的室内区域分布系统建设,增强室内5G信号覆盖强度,提升5G上网用网体验感。加快我省民族地区、原革命老区的光网与4G基站建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2020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新增不少于3500个连通光缆的自然村。通过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智慧养老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促进智慧养老运用发展。

  二是继续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落实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各项任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的工作要求,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促进我省的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单位加强改革创新和示范应用,通过示范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智慧健康养老发展。

  三是推进老年人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发和产业化。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及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推进食品医药制造业企业研究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安全有效的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支持骨干企业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合作,推动智慧医养结合纵深发展。

  四是继续落实扶持政策支持智慧养老发展。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继续落实税费优惠等相关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入、补贴、购买服务等引领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加快智慧养老发展。

  五是加快智慧养老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省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大力推进包括智慧养老在内的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通过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推动智慧养老加快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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