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0〕444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王克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省级行业协会开展职业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动,促进就业创业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国务院对此工作十分重视,2014年以来已经取消400多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前,我省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其名称以及业务范围涉及“职业资格认定”共有284个,登记注册地主要集中在深圳(64个)、广州(32个)和东莞(1个),其他各地级市186个。业务范围主要是为人才发展、求职、就业、学术、等级考核、示范教学、展览等。
二、加强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资格认定试点工作
(一)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职业资格认定试点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提升省级行业协会服务行业、服务政府的功能,引导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社会化等级认定工作。
(二)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目前,省本级社会组织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共516家,有效引导了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下一步我们还将积极推动社会组织评估结果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开展购买服务、承接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等标准之一。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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