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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30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2020-04-30 14:08:53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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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433号

省医保局: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林贵喜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逐步建立老年人福利制度,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保障。

  一、建立了老年人福利津补贴制度。建立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全省享受补贴人数超过20万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建立普惠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肇庆市惠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省领取津贴人数超过270万人,成为全国高龄补(津)贴制度覆盖面最广,受益老年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建立了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制度,确定全自理、半自理(半失能)、全护理(失能)特困人员的月人均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30%、60%。目前,全省各地均出台了当地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标准,全省22.7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广州市列入全国首批15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

  二、大力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2017年以来,我厅积极探索实施广东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出台了《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保监局 广东省老龄办关于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16〕54号)。目前,全省养老机构投保总数达1451家、最高保险总金额达362.75亿元。

  三、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广州、深圳、东莞、江门列入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截至目前,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共222家,其中,养老机构办医疗机构170家,医疗机构办养老机构52家;有157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其中126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有1543家养老机构可提供医疗服务,91.6%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95.6%的医疗机构建立了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全省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9315家,为475万老年人提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建立了2.2万张家庭病床。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目前全省有9所技工院校设立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约1100人。大力推动校企合作,鼓励高职院校与养老企业合作开办订单式培训班,培养适应需求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人才超过4000人。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从2012年起省民政厅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即每年为欠发达地区免费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员),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班187期、培训人员达16421人。广州市等出台了养老护理员补贴和奖励政策,不断提升行业影响力和就业吸引力。

  下一步,我厅将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进一步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逐步提高补贴标准,鼓励发展包括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照护服务需求。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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