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0〕237号
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黄美聪(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关爱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措施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以推动法律政策措施落实、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强化宣传引导为抓手,重点提升基层工作能力、提高关爱保护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一是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和省政府有关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和干预帮扶工作。联合省法院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困境儿童“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专项关爱行动的通知》,全省范围内开展困境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关爱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政府监护兜底责任和社会监护补充责任及各部门相关职责,切实解决当前部分困境儿童面临的监护缺失、监护不当、受监护侵害、合法权益被侵害等问题,确保区域内监护困境儿童得到有效救助保护,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参照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的做法,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了《2020年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困境儿童有关工作会议纪要任务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提出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源头治理管控,加强欠发达地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三是转发民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专题宣讲、亲情关爱、团队帮扶等活动,强化广大务工人员家庭责任,提高监护能力,关心关爱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加大困难救助和人文关怀力度,切实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权益,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政策文件落实情况,认真总结前期工作成效和经验,及时归纳梳理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或意见,研究确定巩固措施和方案,建章立制,形成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长效机制。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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