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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 会议第1177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2020-04-17 14:45:05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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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298号

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肖维明代表提出关于推进我省青少年毒品治理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作为社会工作重要的服务领域,省民政厅一直密切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在全省加强禁毒社会组织和社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禁毒社会工作服务。一是出台综合文件,加大激励措施。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开展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和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议工作、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工作等,增强社工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激励包括禁毒社工在内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扎根基层开展服务。二是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广泛开展禁毒专项服务。深圳、东莞等地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当地公安、司法部门,由政府出资向民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将专业社工派驻到各级司法所、戒毒所、社区等单位;广州、中山、佛山等地以街道家庭(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平台,为戒毒人员提供专业服务。广州、中山市还实现了全市禁毒社工服务中心镇街全覆盖。深圳、中山、云浮、河源等地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积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截至2019年底,全省21个地市均已开展政府购买禁毒社会工作服务,全省派驻社工4000多人,其中持证禁毒社工2300多人;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总投入约为3亿元,共有150个社会组织承接了500余个禁毒社会工作项目服务,加强对留守、单亲、失学辍学儿童和外来务工、服刑人员子女等高风险家庭环境群体的关爱和帮扶,增强其对毒品的抵御能力,为包括青少年在内的戒毒人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的柔性社会服务。三是实施“双百计划”,统筹开展综合服务。自2017年7月起,我厅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在全省19个地市407个镇街建立社工服务站,这些社工站均已将禁毒服务工作列入重点服务内容,以专业社工带动志愿者服务,为既是民政对象又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的戒毒人员统筹提供入所帮教、就业帮扶、心理辅导等各类服务。同时,我们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力争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通过提质扩面,以此增强基层从事戒毒工作的社工力量。四是加强困境儿童监护状况摸排,减少毒品侵害风险。联合省教育厅等11部门开展“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摸排工作,明确困境儿童监护人,压实家庭和监护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责任,打击监护侵害行为,开展相关救助工作。对父母外出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督促监护人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友代为监护,签订委托监护协议。五是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关爱帮扶活动。持续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2019年动员全省241家社会组织,投入帮扶资金603.33万元,深入15个欠发达地市开展关爱帮扶活动,直接惠及9252名留守和困境儿童。期间开展多场次禁毒主题活动,有效提高我省留守困境儿童识毒、拒毒意识。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按照《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整治突出毒品问题构建特色毒品治理

  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引导社工、志愿者参与禁毒戒毒工作。积极协同司法、公安部门推进禁毒戒毒领域的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争取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筹兜底性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包括禁毒戒毒社会工作在内的兜底性社会工作服务,提高包括禁毒戒毒社工在内的社工队伍的稳定性、专业性,切实增强禁毒戒毒社会工作服务的连续性、整体性、专业性。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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