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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26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2020-03-27 10:22:44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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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216号

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伍景勋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对课外辅导机构的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检查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牵头建立以分管省领导为召集人的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并维护其他合法权益。省民政厅联合省编办等九个部门出台《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的意见》,推动各级民政部门明确基层儿童工作专(兼)职人员,要求乡镇(街道)指定1名专(兼)职儿童督导员、村(居)委会指定1名专(兼)职儿童主任。目前,全省共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607名,村(居)儿童主任25225名,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实现全省全覆盖,村(居)儿童主任培训覆盖率达到90%。省民政厅投入200万元在广州市从化区等四个县区开展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试点工作,以促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制度的不断完善。

  二、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制度体系,结合部门职责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抓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认真抓好村(居)儿童主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配备工作,确保全省村(居)、乡镇(街道)全覆盖;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全省基层儿童主任(督导员)示范性培训,督促市、县开展普遍培训,推动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发挥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积极作用。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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