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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3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19-06-28 13:01:55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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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19〕1365号

陈桂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委宣传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编制全省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方案的问题

  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是提供骨灰安葬(安放)服务的殡葬公共设施,是推行殡葬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我省高度重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2011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提出因地制宜促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至2020年,各县(市、区)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实现全覆盖,墓位(骨灰存放格位)数量基本满足当地户籍人口的殡葬需要。《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也把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作为重要目标任务。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一是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城乡规划)、林业等部门制定本地区公益性骨灰堂和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规划。二是加强政策保障。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例如,省自然资源厅2018年印发《关于做好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非营利性殡葬设施等11类民生设施,使用省用地计划指标。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实施殡葬基本公共设施建设“长青计划”,省级层面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2018年安排资金2116万元。目前,全省有公益性公墓1683座、公益性骨灰堂1157座,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服务网络。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面临选址、用地等困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尚未能较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近期,省民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调研,拟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出台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管理。

  二、关于加大政策宣传,引导村民移风易俗的问题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不能一蹴而就。我省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倡树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新风尚。一是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每年联合组织开展全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如2019年组织开展了以“树立文明殡葬新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全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殡葬改革政策法规、殡葬改革成果、文明殡葬新风、殡葬改革先进典型和清明祭扫安全等宣传,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二是倡导移风易俗、殡葬新风。如,省民政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文明祭祀防山火 绿水青山我爱护——致省直单位全体公职人员的倡议书》。省民政厅还制作了《爱,没有告别》殡葬改革公益宣传片。三是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进一步巩固公墓管理及殡葬服务市场整治成果,推动源头治理,补齐民生短板,保障逝有所安。四是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政策,通过政府奖励扶持,引导群众选择骨灰树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全省121个县级行政区域已有102个实施节地生态奖补政策,覆盖率达到83.6%。如深圳市在举行免费海葬活动的基础上,按每份骨灰3000元的标准给予丧属奖励。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举措,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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