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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19-06-21 15:43:15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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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19〕1301号

叶丽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居家养老服务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银保监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依托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顾、家政服务、助餐配送、康复保健、文娱活动、精神慰藉、信息支援等方便、快捷的养老服务。截止目前,全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4.92万个,其中城市1.03万个、乡镇2110个、农村3.68万个,覆盖率分别达到97.1%、96.1%和91%,在全国处中等偏上水平。

  一、关于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

  一是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方面。2015-2017年,省财政投入1.99亿元,支持全省各地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项目,推进城乡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6年,中央下达补助资金3,361万元,广州市财政投入3.88亿元大力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全省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改革试点经验。从2018年起,省财政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12亿元(不含中央补助资金0.45亿元),由各地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际情况统筹使用,包括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关于完善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面。2017年8月,广州市出台《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广州市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长期失能的参保人员经评估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截至2018年底,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参保人员752万,共5780人享受待遇,基金累计支付10032万元。下一步,我省将积极评估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待国家扩大试点的政策出台后,结合我省各地实际,有序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三是关于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方面。2018年4月,广州市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经办工作。截至2019年3月底,累计为6515人提供鉴定评估服务,其中5581人获得长期护理服务补贴,占申请者的85.66%,较好地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下一步我省将认真总结试点成效,借鉴国内其他省市开办长期护理保险的先进经验以及鼓励辖内保险公司借鉴香港等境外保险机构经验,开发适合广东老年人需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综合养老保障计划和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及服务,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商业养老保障需求。

  二、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建议

  我省大力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一是将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纳入发展规划方面。我省于2015年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按照人均用地0.1~0.3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出配套标准和规划指引。新建居住(小)区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各地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二是引入社会力量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方面。我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制定了政府向专业的社会组织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法律服务等养老服务。目前,全省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机构共143家,共计惠及老年人68.4万人次。2017年广州市164个居家养老服务综合平台中,126个由社会力量运营,占77.3%;全市长者饭堂中由社会力量运营的占比85%,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连锁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态势更加明显。

  三、关于加强医养融合,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医养结合,通过机构新建、转建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新办医养结合机构等措施,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广州、深圳、东莞、江门四市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截至到2018年底,全省医养结合机构138家,床位45076张;有213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了老年病科,90%的医疗机构建立了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同时,推动医疗机构与居家养老结合,全省有589家医疗机构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具体有以下方面:一是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了医养结合重点目标任务。2016年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8号、2017年出台的《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广东省“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年省人大出台的《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对居家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提出了具体要求,初步构建了符合广东省情的医养结合工作政策体系。二是充分利用区域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对辖区内的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或部分失能、失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慢病诊治、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康复指导、健康管理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是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工作,引导服务团队与居家老年人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全省21个地市均已全面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8年底,我省提供居家医养服务的机构589个,接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老年人达1095553人次。四是探索提供一体化、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模式。在医联体建设工作中,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纳入医疗集团或医共体中,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五是大力发展基层中医药工作,推动中医药进基层、进家庭。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全省近50%的65岁以上老年人接受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发挥公立中医医院技术、人才优势,与社会力量合作推动社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为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促进中医药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辐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中医医师参加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居家老人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四、关于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方面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一是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十三五以来,我省围绕养老服务总体布局、推动养老服务专项工作、规范养老服务标准、提高老年人福利水平等出台了40多个养老服务政策文件,特别是《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在全国领先,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二是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规范。2013年我省制定《广东省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指引》,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内涵、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要求(包括公开服务范围、内容、收费标准、工作流程以及规范管理制度等)、日间托老服务的基本条件以及服务监管等内容,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2015年我省出台了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DB44/T1518-2015)和《广东省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护理服务培训与考核体系,有效破解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困局的建议
    一是我省持续加强养老护理服务人才建设,从2012年起,我省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即每年为欠发达地区免费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员),形成制度化常规化。截止目前,我省共组织全省养老护理员培训162期13989人、开展在粤务工养老护理员技能晋升培训6571人。同时,我省现有10所技工院校设立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约1100人。大力推动校企合作,鼓励高职院校与养老企业合作开办订单式培训班,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人才超过4000人。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师和护士进行多机构执业,特别是到社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进行多机构执业,鼓励医护人才在医疗机构间合理有序流动,缓解社区医疗人才短缺的问题。三是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惠州、江门和肇庆等9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护理服务。四是积极推动康复护理规范化培训。我省注重康复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如佛山市于2015年成立康复护理培训基地,已承办社区康复培训9期,共培养康复护理人员350名。下一步,我省将通过建立医联体、对口支援、远程培训等方式,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康复能力培养,积极推进二级以上康复医疗机构通过建立医联体的方式,发挥优质康复医疗资源辐射和带动作用,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帮扶康复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基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经验推广提升均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大力支持和引导社会服务机构承接和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喘息”服务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2017年广州市获得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优秀试点地区,为全省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改革试点经验。同时,我省大力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广州市在试点工作中形成的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和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等三项改革经验被纳入省委深改组的改革经验推广事项,重点在珠三角地区进行复制推广,取得明显成效。目前,珠三角各市已设立1200个“配餐点”,开展以助餐为重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向多元化、专业化、规模化和个性化发展;有37家公办养老机构纳入入住轮候体系,共有2719名老年人通过轮候制度入住到养老机构;有143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通过公益创投开展为老服务,共惠及老年人68.4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五方面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加大财政投入。督促各地采取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推进“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办好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二是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布局优化。重点打造嵌入社区式小型养老机构,优先为社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临时托养场所。三是引入社会力量,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运营模式,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四是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教育,改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结构。加强职业教训,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五是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开展智慧养老服务模式,提升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提升。六是建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夯实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升养老服务综合质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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