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9〕831号
省市场监管局: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王克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社会组织继续开展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是2013年由我厅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17年年检合格(2018年5月审核),其业务范围为:“依照法规规定承担广东省名牌评价、品牌价值评估、品牌培育和评定,宣传和总结优秀品牌建设经验;开展质量工作和品牌建设研究,推广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的企业管理体系;展示广东品牌形象,推动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和品牌带动战略;承担政府转移的其它事项”。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号)文件精神,要加大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国办发〔2013〕96号文件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有针对性的培育和发展一批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同时,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14号)精神,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对外交往的管理。要将社会组织纳入行业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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