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9〕855号
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蔡博生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建立更多心理辅导中心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多年来,我省各地民政部门作为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职能主管部门,十分重视心理健康服务,注重培育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的社会心理志愿者服务队伍,对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心理支持、情绪疏导等方面的照顾与援助。我厅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在粤东西北地区90个县区200个乡镇(街道)成立了200个社工站,并成立200个乡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近1000名社工以“社工+志愿者”的方式,为包括各类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慰藉、精神疏导、资源链接、宣传倡导等各类社会服务。我厅指导省级社会组织与团省委合作开办青少年心理服务中心、协同团省委开通青少年服务热线;鼓励各地社工组织与学校合作,在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指导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等市以家庭(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平台,积极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将居住、生活在社区的有需要的城镇居民作为服务对象,给予提供照顾性、发展性的社工服务。同时大力发展义工,孵化义工队伍,积极发动社区的医生、心理咨询师、律师等专业人士建立社区支持系统,服务本区域的居民群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扎实开展社工“双百计划”,指导各地按照《志愿服务条例》,为有需要的群众持续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4月23日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