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9〕777号
省残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林炜霞代表提出了关于提高脑瘫群体福利标准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与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印发《关于2019年起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的通知》,确定2019、2020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2018年的每人每月157.5元、210元提高至2019年的165元、220元和2020年的175元、235元,并将包括脑瘫儿童在内的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护理补贴保障范围。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补助资金15.19亿元。截至今年3月,全省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16.11万人/次(其中困难生活补贴36.07万人,重度护理补贴80.04万人),包括新增加70216名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非重度智力残疾32250人,非重度精神残疾37966人)。
下一步,我厅将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两项补贴按时发放,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两项补贴制度落到实处。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4月17日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