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9〕804号
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高艳春代表提出了关于将涉农社区居委会纳入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省级财政奖补范围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省一些地方推进“村改居”转制工作不彻底,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公共管理和服务经费投入不足,影响了城乡社区发展整体水平。去年我厅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稳妥推进“村改居”工作,要将“村改居”建设需求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谋划,制定稳妥的“村改居”政策,稳妥推进政经分开、集体产权制度、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改革等要求。针对代表所提建议,我们建议贵厅与省财政厅加强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大对涉农社区的环境改造支持力度,推动全省城乡社区发展更加均衡。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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