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9〕676号
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林丽芳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村学龄留守少年儿童教育工作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领会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和标本兼治的原则,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基础信息库,完善基层工作建设,加强干预帮扶,扎实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一是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23号),对全省留守儿关爱保护工作进行精心部署,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二是建立以分管省领导为召集人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强化了组织领导,落实了各级各部门职责。三是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责任的通知》(粤府办〔2018〕6号),将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纳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四是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粤民发〔2018〕141号),对困境儿童实施分类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按政策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安全困境儿童确有需要的,由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施救助保护。
(二)实现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我厅扎实做好摸底排查和基本信息录入工作。一是联合省教育厅、公安厅于2016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通过层层动员、进村入户共完成了农村留守儿童24.98万人的入户调查和登记工作。二是研发并全面启用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已采集更新了19.77万条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基本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基础信息动态更新管理机制。
(三)组织各界参与关爱活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辅导缺位,学习状况不理想问题,我厅积极组织各界力量参与关爱保护工作。一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入户关爱服务“雨露计划”,每年聘请在校大学生进村入户调查农村留守儿童保障情况,提供精准化关爱服务,加强重点对象干预帮扶,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组织150家社会组织分赴15个经济较落后的地级市开展了44场关爱帮扶活动,累计投入社会资金156万元,直接惠及6122名困境和留守儿童。三是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在粤东西北地区等地建设运营200个镇(街)社工服务站,为当地农村留守儿童等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社工、义工服务。目前,双百社工共入户走访近7万次,直接服务民政对象10万多人次,协助近3000多名困难群众享受到福利救助。四是制作农村留守儿童《爱,不再缺席》公益宣传片,在电视台、广州地铁、广州公交等各大平台循环播放,呼吁社会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各类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的积极强烈响应。五是指导村(居)委会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我省民政部门加强村(居)委会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协助基层政府和组织发动群众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四)不断完善基层工作建设。一是联合省委编办等十部门下发《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的意见》(粤民发〔2018〕145号),从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救助保护阵地建设、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功能布局等方面进行重点部署,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二是明确基层儿童工作专(兼)职人员职责,要求乡镇(街道)指定1名专(兼)职儿童督导员、村(居)委会指定1名专(兼)职儿童主任。目前,全省已配备儿童主任25042名,儿童督导员1592名,基本实现全省乡镇(街道)、村(居)全覆盖。三是投入200万元在广州市从化区等四个县区开展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试点工作,以促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制度的不断完善。四是省财政每年投入1450万元补助全省29个苏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县(市、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重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等民政基层业务管理工作力量不足问题。五是建立民政和妇儿工委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和残联、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形成对困境儿童救助模式。村(居)儿童主任掌握本区域儿童基本情况,并将困境儿童的基本情况反馈给向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由乡镇儿童督导员对困境儿童进行综合评估,根据需要帮助困境儿童申请各种救助保障,或者通过乡镇(街道)政府向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转介救助,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进行救助,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按政策送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施救助。
(五)加强留守儿童干预帮扶。我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等8部门部署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家庭监护缺失、无户籍、失学辍学等重点对象留守儿童的干预帮扶,责令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暂时无法返家的,督促和指导其选择具备较强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担任受委托监护人,并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落实委托监护责任。累计协助281名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复学,协助11142名无户籍儿童办理户口登记,落实21247名监护缺失儿童的监护责任。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不断完善关爱服务体系。认真抓好村(居)儿童主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配备工作,确保全省村(居)、乡镇(街道)全覆盖;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全省基层儿童主任(督导员)示范性培训,督促市、县开展普遍培训,推动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继续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动员号召广大社会组织参与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中来,并探索建立长效帮扶机制,推进一对一结对帮扶。
三是督促县级以上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切实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抓好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试点工作,每季度组织督导,确保试点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
四是指导村(居)委会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社区服务环境。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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