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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7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18-06-21 15:46:42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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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18〕1275号

吴炳菊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婚恋指导及婚姻家庭辅导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团省委、省妇联意见,现答复如下: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关系是维系家庭伦理关系和各种社会关系的纽带。近年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适应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积极促进婚姻家庭建设工作,为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一、关于倡导正确的婚姻家庭观方面

培养和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是构建和谐稳定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幸福的重要手段。为促进夫妻和睦、家庭和谐,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机关通过文化墙、宣传栏、宣传手册、专题视频片、为新婚当事人提供服务讲座等方式宣传家庭责任义务、宣传和谐婚姻文化广东共青团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恋工作的导意见》,引导青年树立健康文明的婚恋观;印发《关于加强共青团服务青年婚恋交友工作的通知》,依托“粤团聚”建立载体,精准分析青年交友行为数据,以“平台+活动+服务”推动项目化、市场化运转,常态化开展以“粤团聚·粤幸福”为主题的婚恋交友活动4825场,服务达15.2万人次,活动牵手成功8000余人。各级妇联结合“三八”妇女节、国际家庭日、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等重要节点,以讲座、现场咨询、外展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妇女法治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创建“五好家庭”“书香家庭”“廉洁家庭”“平安家庭”等活动,联合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倡导正确的婚姻家庭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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