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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报送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45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2018-06-04 09:29:58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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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18〕1109号

团省委:

现就何桂芳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地方立法层面上加强对幼儿园监督管理和幼儿权益保护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我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登记管理体制不断改革创新,社会组织数量持续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在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止到2018年3月底,全省社会组织6475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4648家,其中登记的幼儿园近1.4万个。

近年来,民政部门登记的幼儿园数量呈较快增长趋势,幼儿园安全和幼儿权益保护问题责任重大,我厅支持在地方立法层面上加强对幼儿园监督管理和幼儿权益保护的建议。推动立法完善幼儿园安全标准和规范管理刻不容缓,尤其是制定针对幼儿权益保护方面可行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幼儿园与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双重管理体制,更好地发挥幼儿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的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对中小学、幼儿园的综合监管落到实处。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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