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8〕812号
省委政法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宋炜代表提出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26号)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0〕213号)的文件精神,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源头防治,加强协调配合、动员社会参与,创新工作方法、净化社会环境,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积极作用。
一、建章立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实施以来,我厅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23号),建立健全由分管省领导担任召集人、省委政法委等28个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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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