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8〕803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梁凤仪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业委会委员的资格条件审核,助力社会治理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建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完善业主委员会选举、运作、监督等政策文件。一是规范建议名单推荐。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议明确可以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提出业主委员会的建议人选名单,鼓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居民代表、党员通过合法程序推选为业主委员会成员。二是规范选举实施方案。在业主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中提出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条件,加强资格审查,确保选到符合条件的人员。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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