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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1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会议第151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17-06-26 16:58:49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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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17〕1384号

                                                            〔B  


 

赵广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培养和职业教育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截止去年底,我省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共61003家,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约60多万人。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组织人才问题已成为提升社会组织发展水平的瓶颈,具体表现为社会组织快速增长与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严重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组织专业服务能力与社会服务需求和社会事业发展不相匹配。我省社会组织正处于由增量扩展向质量提升转变的新阶段,加强对社会组织人才的教育培训刻不容缓。

一、关于推动建立广东社会组织管理学院,推进“百千万”社会组织人才工程建设的问题

(一)文件依据充分。我厅已将社会组织人才建设,建立社会组织管理学院写入省委省政府文件中,以保证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于20174月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14号)明确指出:“加强人才建设。把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纳入我省人才工作体系,推动社会组织人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对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相关行业相同的职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专门人才给予相关补贴。依托现有社会组织人才培养教育资源,推动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学院,推进社会组织人才“百千万”工程。”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指出:“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制度,将社会组织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二)前期调研和申报工作。去年,我厅已组织调研组赴成都,对设立较早的成都社会组织学院进行专题调研学习。成都社会组织学院是采用与党校共建方式,由成都划拨用地1.9万平米,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建设而成,挂党校和社会组织学院两块牌子,以创新社会治理为核心,开展基层干部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系统化培训。我厅从广州市了解到2016年广州成立社会组织学院,采用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方式,民间举办,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培训。我省一级设立社会组织管理学院用何种模式,经反复论证比较,认为利用大学现有的丰富的教学资源为依托,采用共建社会组织学院的模式,是一个省钱能办大事,可控可持续,见效快,又可长远规划的模式,通过逐步建立起人才培训基地为主导,社会组织自主特色培训为补充的人才建设体系,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学院设立,使之成为能够持续发展规划的培训教育基地和研究发展平台。20171月我厅曾就设立“广东社会组织管理学院”事项专门征求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意见。3月,我厅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联合向省政府提交设立“广东社会组织管理学院”的请示报告,由于涉及财政资金保障等问题,目前正在协调申报过程中。

(三)打造全国首家省级品牌社会组织人才培训基地的构想。拟设立的广东社会组织管理学院不是独立法人组织,也不是学历教育的办学实体,而是采用创新方式依托大学现有教学资源,发挥大学城高校专业优势,共同创立的培训服务和研究服务基地。学院拟挂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设立,以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党建工作者、专职工作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拟采取不向培训对象收取任何费用,由财政设立专项经费向学院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培训周期为一至两周;将加快我省社会组织专业化、职业化人才培育,提升人才队伍的政治素养、职业品质和执业能力,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社会组织对外交往能力建设和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培训统筹谋划,纳入规范培训轨道。通过与大学共建社会组织管理学院,整合高校、研究机构、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及其专家团队等资源,建立完善的社会组织人才培训管理制度,建立与职业成长相行的递进式培训的长效机制,形成有广东特色的创新型社会组织培训模式,全面提升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二、关于大力开展学科教育和职业化的问题

(一)设立相关专业,完善学历教育培养体系方面情况。根据2017年在校研究生统计,全省目前社会组织相关专业在校研究生59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62人,博士研究生137人。按照学科专业来看,其中民俗学10人,人口学博硕士9人,人类学14人,社会学219人,文化与认知3人,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344人。本科院校开设社会组织相关专业点及在校生情况:社会学(6个专业点、在校生1684人)、社会工作(27个专业点、在校生6001人)、家政学(1个专业点、在校生64人)、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7个专业点、在校生2080人)。目前,还未有社会组织管理专业点,但在2016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公共事业管理大类下设的民政管理专业可设置社会组织管理专业方向,专科院校可以根据相关的人才需求和学生报读情况自主开设这个专业。由于专科和本科人才培养定位不同,到本科阶段,与社会组织管理专业相关的领域应该更加宽泛些,可往社会学类或管理类方向发展,本科阶段不一定要开设社会组织管理专业,以免与专科人才培养定位不清。到硕士、博士阶段更应该是解决相关领域创新人才培养问题。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应该是广义的,中低端人才应该有明确的职业指向,高端人才应该是多学科交叉融合,具有较强综合能力的人才。

(二)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情况。一是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将“社会工作”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1-20209个重点现代服务业之一,实施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岗位培训项目,截至目前累计培训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1.64万人。二是组织好与社会组织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三类科目”学习。贯彻落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组织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专业和选修“三类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同时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其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下一步,还将加大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社会组织工作领域的建设力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联合省有关部门,积极申报并组织社会工作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力争为他们提供更多免费培训机会;继续组织社会工作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和岗位培训项目,鼓励各地、各有关单位、用人单位和个人多渠道资金支持,扩大知识更新工程的受惠面和影响力。

三、关于建立我省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规划的问题

将社会组织人才纳入人才规划,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明确“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迅速发展的需要,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开发与管理体制。”我厅已于2016年将推进社会组织人才“百千万”建设工程(百个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千个社会组织专业骨干人才、万个社会组织合格岗位人才)列入《广东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作为“十三五”期间重点工作推进。

四、关于提升社会组织工作社会地位和待遇问题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明确“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消除体制性障碍,确立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服务等方面与国有单位的平等地位。”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评价和开发,为构建我省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提供人才支撑。贯彻《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的条件、资格的合法性等和公有制单位一视同仁的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办法,创新职称服务,畅通申报途径,精简申报程序,鼓励和支持包括社会组织人才在内的非公专技人员参加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广东实行的职称政策最为开放,社会组织人才在职称评价方面完全享有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权益,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服务社会组织发展。

综上所述,对于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资格认证、职业发展规划、社会地位和待遇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已经认识到,并正在有针对性地逐步解决中,但有些市场经济决定的还应由市场机制调节,政府负责指导监控,如薪酬等;有些省级政府层面不能解决的,我们也将通过适当途径反映给国家有关部委研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17619

 

(联系人及电话:黄静  020-8339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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