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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9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17-06-16 16:08:18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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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20171359

(C)

谢小云代表:

们提出的关于推行我省敬老优待证智能化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厅、省卫生计生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问题

你们在建议中非常关心“如何充分利用当代先进信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丰富的社会保障服务,让党的共享发展理念更好地体现到老年人群体中”的问题,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很好的启发。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加快推进科技养老,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2016年省委省政府专题召开全省推进“互联网+”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我省拓展社会养老服务智能化应用进一步加快。

(一)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2015年以来,我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工程。一是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网络”。要求各地要依托现代技术手段,整合社会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支持社会企业和专业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各地要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和服务需求信息系统,建设以网络为支撑的养老机构信息平台,并与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二是出台《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结合实施“互联网+惠民服务”,提出“以社区为基础,建设养老助残信息管理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等健康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三是出台《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实施“互联网+养老”,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加快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信息化服务水平。四是出台《关于发展“互联网+养老”的实施方案》,提出要推进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整合政府数据资源和商业服务资源,建立省级统筹的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五是出台《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建设全省大容量骨干网,为推动信息技术在社区及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的运用提供宽带网络基础。2016年,全省新增4G基站79.4万座,居全国第一。六是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研发与互联网融合的智能终端新产品,大力发展智能家居、医疗电子、穿戴电子等网格化、智能化产品。

(二)对养老服务业支持力度和科技投入持续加大。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采取便民信息网、电信服务、智慧平台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2016年7月,省民政厅、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共同启动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试点工作,在深圳坪山区等4个县(区)实施平台试点,已完成平台四大门户、12349热线等基础功能建设和上线12349热线咨询、医疗挂号、终端定位、紧急呼援四大基础服务的流程验证,并整合本地服务商资源引入增值服务。同时,服务监管微信号上线,可实现对民服务过程的实时监管,运营成效初显。如惠州市开发养老智能化系统集成软件,为老年人实现无线定位求救、智能手环、跌倒监测、夜间监测、老人行为智能分析、痴呆老人防走失、视频智能联动等智能设备应用,并应用健康监测、远程医疗等技术实现与医疗机构的数据对接共享。中山市创新探索“网络养老服务模式”,深化和拓展上门服务、紧急援助等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初步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的信息化社区养老模式雏形。以中山市“颐老一键通”和“慈善爱心铃”为例,累计外呼186万多通,接听28万多通,成功救助老人2460人次,已发展包含健康服务、维修服务、便捷购物、家政服务等各类服务机构73家,完成老年人各项便利服务订单5000多份,服务老人24000多人次,全市各居家养老援助信息平台已覆盖全部镇区共5万多户老人。同时,省科技厅牵头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不断加强在生物医药、疾病防治、临床医学、医疗器械、现代中药、信息技术、康复辅助器具、人工智能等涉及养老服务的研究领域,近三年年投入1~2亿元科研经费,开展养老服务及相关产业的科技攻关,为“智慧养老”提供技术撑。

二、关于当前我省敬老优待证功能单一使用不便的问题

目前,我省的敬老优待证(卡)除了存在建议中提出的“功能相对单一,智能化程度相对较低,携带使用不方便”等问题外,还存在地区差异大、办证时间长、老年人往返跑腿等突出问题,例如佛山市广佛通公司需要长达两个月以上的时间才能为老年人办理优待卡,造成适龄老年人无法及时享受优惠乘车待遇,这些问题将成为我们今后努力研究改进的方向。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及《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各地级以上市和县级人民政府积极为老年人办理敬老优待证(卡),为老年人在交通出行、社保医保、健康保健、文体休闲、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各类优先优惠优待服务,不断提高老年人福祉。据了解,我省各地敬老优待证(卡)办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直接由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或政府“一门式”服务中心)制卡并发放,老龄办或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协助审核资料。例如,广州、清远、江门等地。2009年,广州市将敬老优待卡整合到社会保障卡中实现社会保障功能,2013年又增加了金融功能,2014年将优待卡制发时间从60日缩短至25个工作日,实现老年人乘车、看病、消费和优待一卡通。二是直接由当地公交公司办理,如汕头、肇庆等市。三是由当地交通或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老龄办或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协助审核资料并发放。例如,东莞市、佛山市。佛山市制作单位由佛山市广佛通公司(岭南通公司在佛山的子公司)负责。四是老龄办理老人证,交通部门办理公交IC卡,两者未实现优化整合。如珠海、河源、梅州。五是由市老龄委员会统一制发和管理。如深圳市、湛江市、阳江市。六是粤东地区等少数经济欠发达地市未能落实老年人乘车优待政策,由老龄办负责审核老年人资料协助相关部门办理敬老优待证,但优待证仅涉及老年人出入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基本公共服务,而这些公共文化场所凭身份证也可以出入,该类敬老优待证由于未包括乘坐公交车优待实际意义不大,加之办理敬老优待证增加了地方财政负担,有的地市已考虑是否取消办理敬老优待证改为老年人直接凭身份证享受相关优待服务。

结合各地实践经验,老年人使用敬老优待证的最关心的话题在于能否享受到公交乘车优惠和旅游景点优惠,难点在于能否实现老年人异地享受公交、旅游景点同等优待问题,深层次原因在于各级财政是否能够为交通、旅游企业或其他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相关企业提供合理补贴或建立相应补偿机制,这些问题省级层面尚未作出统一的制度性安排,目前主要由各地市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自行研究解决。

三、关于推广使用智能式敬老优待证的问题

智能老年证(具备信息存储、金融支付等功能,使持卡人享受各项养老服务,保障老年人享受社会福利、优惠政策。也有助于政府优化资源配置,应对严峻的老龄化社会挑战,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目前在北京、上海、青岛等城市已经开始推广智能养老卡使用,例如“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上海敬老卡”、“青岛七彩华龄卡”等,未来将形成全国统一标准省推广智能养老卡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非常赞同建议所提出“推行我省敬老优待证智能化”的建议。

但是,代表在建议1.中将推广智能式敬老优待证等同于推广“智能手环”,我厅对此持谨慎态度。考虑到“智能手环”,是一种的适老化科技产品,属于智能穿戴设备范畴,虽然使用便利但是涉及成本和投入问题,涉及企业市场行为,是否为老年人最佳选择需要论证,尚有待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达成共识,目前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不宜过多干涉市场行为。

另外,智能式敬老优待证的研发和使用需要所有与老年人相关的信息数据作为支撑,而目前我省老年人口数据定期发布机制尚未建立,在全国相对滞后,各种数据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中,缺乏将老年人信息数据统一采集、分类、统计和深化应用的工作机制。以省卫生计生委为例,该部门已经建成广东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数据库已初步录入老年人相关数据,但是由于缺乏相应配套的统计口径、统计指标以及统计报表,这些数据尚未得到分析和应用。因此,要落实“推广使用智能式敬老优待证”的建议,需要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老年人信息数据的采集、共享、管理和深化应用办法,以便为推广使用智能式敬老优待证奠定基础。

四、关于将敬老优待智能手环与医疗服务,居家养老、养老服务等内容结合起来的问题

目前,我省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智能穿戴”设备与医疗服务,居家养老、养老服务等内容结合。省交通厅组织实施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系统建设。自2010年11月发行岭南通卡以来,已覆盖全省21个地市和港澳地区,应用领域覆盖公交车、地铁、公共自行车、路边咪表和停车场等,并拓展到连锁便利店、超市、自动售货机、菜市场和快餐店等小额支付领域,累计发卡超过5535万张(含老年卡235万张),承载着老年人公交优惠等功能。我省公交一卡通于2015年6月推出智能手环等穿戴设备,集成时间、运动计步、睡眠监测、岭南通卡等应用功能,至今发行量约10万,用户基数及技术基础较为广泛。省卫生计生委大力支持“智能穿戴”设备以及相关微型传感器件的研究,重点推进心率监测、睡眠监测、体重监测、疲劳提醒、卡路里脂肪消耗监测、防走失等功能的整合,并加快推动研发成果转化。同时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医疗信息资源,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对老年人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等服务。

五、关于建立老年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的问题

我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对老年人的信息数据也将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强信息管理。

六、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贯彻实施“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为抓手,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健全政策法规体系。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修订出台《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制定出台《广东省养老服务业条例》;省政府将出台贯彻《“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有关部门将编制出台包括养老服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在内的《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将人口健康、生物医药、信息技术、康复保健等涉及养老服务业领域的科技攻关作为主要内容,通过地方立法和专项规划层面推进“互联网+养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优化敬老优待证服务流程和功能,改进服务手段和质量,不断增强老年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继续加强政策与资金扶持。进一步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在新药创制、疾病防治、医疗器械、信息技术、康复保健、中药现代化等方面加大对关键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为相关产业环节提供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优秀科研成果,尤其是鼓励相关专业机构和企业自主创新,研制基于医学理论体系和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健康监测、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高科技智能设备,增强养老服务和相关产品的市场核心竞争力。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覆盖面,加快建立老年人照护保障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老年人的消费和支付能力问题。

三是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安全援助和转介等门类的综合性服务。“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大力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智能终端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信息系统、APP应用、微信公众号等,重点拓展远程提醒和控制、自动报警和处置、动态监测和记录等功能,规范数据接口,建设“虚拟”养老院。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老龄事业和老年优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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