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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8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17-06-09 22:04:2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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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17〕1261号

B类)

苏志团代表:

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国税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按照我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布局,毫无疑问,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从2012年开始,我在继续加大对机构养老投入的同时,逐步将工作重心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转移,近年更是将新增福彩公益金重点投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止2016年底,全省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4万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6.2%,乡镇达到88%,农村达到85%

一、关于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投入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成效明显,各级财政通过财政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加大保障力度,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完善。2016年省财政继续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13亿元,并安排6270万元支持各地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项目,推进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等项目建设。截至2016年底,全省打造了106省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和302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优先保障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关于着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的问题

2016年,省民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作为主要任务之一,要求各地按照人均用地指标0.1~0.3㎡的标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三旧改造、城市更新相衔接。各地要分区分级合理规划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供地计划,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配置养老资源,保障必需的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房及场所。新建居住(小)区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各地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目前,我们也在积极的协调国土、住建等部门将规划切实落到实处。

三、关于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机构培育发展的问题

一是积极培育社会服务专业化机构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医疗文化单位、家政服务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兴办或运营老人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如广州市今年将在全市全覆盖打造700多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助餐配餐点二是推动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近年来,我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公办养老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激发公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同时,有的地方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延伸服务,为社会办养老机构和周边社区、农村提供养老服务技术和项目支持。三是督促各地落实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如执行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收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应;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等政策。另外,在加快探索社会企业参与居家社区服务相关优惠及扶持政策,特别是税收政策方面,我们将积极协调省国税局,由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与政策诉求,供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时参考。

四、关于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和资源整合的问题

自去年以来,我省加大力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省民政厅会同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出台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目前双方合作建设的广东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已完成一期建设。平台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主体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援、12349热线咨询、定位服务、预约挂号等基础服务和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康复护理等延伸服务,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品牌。

五、关于支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居家社区养老互助服务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广在广州市南沙区、中山市、佛山市顺德区、广州市普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地区和机构试行“义工银行”机制,通过对社区高龄和困难老人服务以“对等时间”换取今后别人为自己服务。此外,各地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采取了多元化的措施鼓励志愿服务持续发展。如广州、深圳、珠海等地推出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志愿服务分值认定措施;与爱心商家合作推出志愿者优惠活动。各志愿服务组织也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激励回馈措施,包括发放志愿服务服务证书、提供培训、聚会团建、评级评优、赠送纪念品等。这些措施均是以义工服务时间为基础而实施的义工激励和回馈措施。作为全国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省(市)之一,我省率先于2016125日出台全国首个面向全体志愿者的守信联合激励计划。20171月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团省委等53个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广东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的通知》,围绕教育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针对注册志愿者出台87项激励措施,为志愿者提供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优先和便利。接下来,省民政厅将指导有关义工行业组织通过开展义工激励和回馈方面的调研等工作,研究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义工激励和回馈机制,并鼓励各地探索实施“义工时间银行”等不同形式的义工回馈措施。

我省居家社区养老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但仍存在服务设施不足、服务内容单一、服务队伍不健全、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推进居家社区养老发展:

一是继续加大城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投入。继续开展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和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今后几年,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将重点投向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力争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的乡镇和60%的农村社区,使城乡居家老年人普遍享受到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

二是加大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推广力度。加快出台由省民政厅和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联合制定的《广东省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实施方案》,在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平台在全省的推广使用工作,要求各地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引入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并使用省平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我们将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把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养老服务评估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的信息化建设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模式。鼓励各地对政府投资建设或企业无偿移交的养老服务设施交由各类社会主体运营管理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鼓励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小企业和社会组织,扶持发展龙头企业,鼓励其区域化布局、连锁化发展、标准化服务、产业化经营,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多样化、规模化、市场化、专业化优化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环境。精简养老服务行政审批,降低设置门槛,简化审批程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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