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7〕1222号
(B)
王日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广东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自2006年开始,我省就着手推进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以保障高龄、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2013年,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指引的通知(粤民福〔2013〕12号),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范服务机构管理;201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求各地建立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目前,全省各地正着力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截止2016年底,全省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4万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6.2%,乡镇达到88%,农村达到85%。
一、关于加强养老立法问题。“十二五”以来,我省不断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先后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制订了《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指引》、《关于解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今年,省人大将立法出台《广东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围绕整合改造社会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等工作出台配套文件,制定措施办法;围绕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养老机构失智老人照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制定地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二、关于明确政府、市场和社区之间的责权利关系问题。我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统筹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在吸引社会资本方面,一是要求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经营,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集中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积极培育社会服务专业化机构,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医疗文化单位、家政服务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兴办或运营老人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有偿服务和志愿者公益服务机制,形成连锁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格局。三是要求各地落实税费减免扶持优惠政策,督促各地要切实做到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优惠政策措施。在加强规划方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按照人均用地0.1~0.3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出配套标准和规划指引。新建居住(小)区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各地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三、关于根据老人需求,针对性提供社区服务内容的问题。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载体,以日间托管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护理保健、辅具配置、紧急救援等为主要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特别是去年以来我省积极推进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的广泛应用,整合政府数据资源和商业服务资源,建立省级统筹的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服务,并将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逐步开发更加多元、精准的私人订制服务。
四、关于多方努力,筹措更多养老资源的问题。一是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近年来,全省各地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逐年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逐步形成了财政、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2016年,省财政继续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13亿元,并安排6270万元支持各地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项目,推进城市居家养老、农村“幸福计划”和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2年至今,省级福彩公益金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省打造了106个省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和302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优先保障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扶持资金3361万元,支持广州市成功申报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方面,2016年,全省各地民办养老机构新建、改扩建投入超过20亿元。二是加强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2016年,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将“加强专业化建设”作为我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推进措施之一。大力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设置养老服务管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或培训项目,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自2013年起,在省层面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双千计划”(即每年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员,并免费为欠发达地区提供培训),截至目前,省层面共培训9200多人。同时,我省还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全省至今累计组织养老护理人员鉴定22300多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超过18000人。各地还积极引进社会工作服务理念和工作模式,开展粤港两地养老从业人员的合作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专业素质。三是加强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近年来,我省各地民政部门作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政府职能部门,十分重视加强和完善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和建设,积极培育发展社区公益慈善、志愿互助、群众文体等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指导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等市以家庭(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平台,积极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引入心理咨询师、社工、康复师,组成跨专业合作团队,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情绪疏导等预防性、治疗性的专业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和布局优化。重点打造嵌入社区式小型养老服务机构,优先为社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临时托养场所。二是引入社会力量,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创新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模式,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三是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教育,改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结构。加强职业教训,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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