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7〕843号
省教育厅:
我厅对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8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是: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1+7”系列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家庭服务中心建设,2013年-2017年,我厅每年安排1500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家庭服务中心建设,每个资助30万元,全省现已建有2769个家庭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或项目委托方式,由民办社工机构承接运营,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主要针对家庭、青少年、长者、残疾人等提供专业化服务,可以通过知识传授、资源链接、服务转嫁等手段,在幼儿养育、青少年成长辅导、家庭关系调适等方面提供服务。另,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幼儿园共计10663家,占民办学校总数的62.5%,其中市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幼儿园共计1426家,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幼儿园9237家,分别占13.4%、86.6%。下一步,建议政府加大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发挥家庭服务中心及相关专业人才的作用,同时积极培育发展民办幼儿园等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提供社区早期教育服务。
广东省民政厅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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