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7〕839号
省卫生计生委:
我们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72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是:
一、有关加强政府重视,从政府层面推动安宁疗护发展的问题
安宁疗护,也称宁养疗护或临终关怀。近年来,我省积极将推动安宁疗护事业纳入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就推动安宁疗护明确提出要“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防治和临终关怀等延续性医疗服务的机构”。为进一步指导养老机构开展安宁疗护工作,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指南临终关怀》,明确临终关怀的相关定义和基本要求。目前,我省部分养老机构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如广州市老人院设立了临终关怀区域,通过医护人员的护理和社工的专业服务,减轻老人的心灵哀伤和躯体痛苦,让老人有尊严地辞世。
二、有关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安宁疗护事业的问题。
我省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购买服务、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安宁疗护事业发展,提升安宁疗护服务水平,满足社会需求。2014年我省“爱心护理计划”临终关怀专业护理机构建设补助项目资金达2000万元,2015年和2016年分别达770万元和670万元,用于购置医疗设备和生活设施。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与省卫生计生委密切配合,做好调研和政策制定等工作。一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设置安宁疗护相关专业或培训项目。建立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打造安宁疗护服务团队。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的安宁疗护宣教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培养正确认识。三是研究制定各项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鼓励成立安宁疗护相关协会,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广东省民政厅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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