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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对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0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15-09-25 15:26: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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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15〕990号

杨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筹建广东省烈士纪念园的建议收悉,经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广州市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确定并公布一定数量的烈士名录的建议

  近几年我省正在开展此项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认真查核实烈士及烈属的关资料,特别是将烈士的英雄事迹了解清楚,逐步编纂本地区的烈士名录,并及时更新完善烈士褒扬信息系统相关信息。

  二、关于建立广东省英烈纪念网站,互联网介绍纪念烈士的建议

  这项工作我们已在广宁县开展试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广宁县烈士陵园已建成烈士陵园网站,积极开展网上祭奠活动,社会反响良好。在这一试点的基础上,正在逐步推广建立我省烈士陵园网站。目前,广州、佛山、东莞、江门等地已开展了此项工作,特别是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纪念馆分别设有序厅、革命先驱、红色英杰、铁血战魂、忠诚卫士、革命烈士碑铭六个展区,设有多台触摸式电脑设备,用来展示烈士的英雄事迹。今后,我省将加快建立烈士陵园网站。

  三、关于筹建广东省烈士纪念园及改扩建银河烈士纪念馆的建议

  关于筹建广东省烈士纪念园及改扩建银河烈士纪念馆的建议,我们认同所提建议的合理性,但是,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2号文进一步加强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管理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4﹞37号)要求,申报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由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属单位、省各人民团体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请示;省委、省政府核准后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因此,您提出的有关筹建广东省烈士纪念园及改扩建银河烈士纪念馆一事,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对其可行性、必要性加以研究,待时机成熟,努力推进。

  感谢您对烈士纪念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15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韦福进020-8331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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