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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对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7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15-06-30 16:27: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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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15〕1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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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婵(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我省国防移民生产生活困难的建议收悉。我厅对该建议高度重视,4月22日,专程赴遂溪县与你们进行了座谈交流;湛江市、遂溪县还组织相关部门到移民点进行了实地调研。经查,省政府、广州军区《批转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军区联合工作组关于湛江炮兵靶场用地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粤府函〔1992〕450号)(见附件)对靶场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已明确如下:“为补偿移民在靶场内的垦荒种植,省政府和广州军区给予一次性包干补偿450万元(其中省政府负担350万元,广州军区负担100万元)。今后,靶场移民的粮价补助及生产、生活有关问题,由湛江市、遂溪县自行解决”。经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综合各方面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参照水库移民的补助标准,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适当提高靶场移民生活补助标准的问题

  湛江靶场移民不属于水库移民范畴,不便按照水库移民方式解决,但是国防移民,特别是靶场移民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存在,对如何提高他们的生活补助标准,需国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建议省人大进行立法调研,争取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或政策

  二、关于加大扶持力度,解决靶场移民生产生活困难的问题

  目前我省建立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制度基本覆盖到全省所有困难家庭,并对困难人群参加社会保险建立了资助制度,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靶场移民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申请。同时,我省已经建立了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遂溪县民政部门还对靶场移民家庭进行了入户调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此外,我们正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加大对靶场移民创业、移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

  三、关于加强教育及就业培训力度的问题

  一是省财政已对遂溪县港门镇、草潭镇创建教育强镇工作给予了奖补。我省将继续落实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和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资金,分别将资金优先用于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及保障学生宿舍运转,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4〕128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粤人社发〔2014〕1287号)的有关规定,要求遂溪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和国防移民的培训需求,积极开展适合靶场移民需求的工种培训,并对困难学员给予生活费补贴。

  感谢你们对国防移民的关注,欢迎今后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省政府、广州军区《批转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军区联合工作组关于湛江炮兵靶场用地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

                         2015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攸跻  020-8319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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