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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7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12-05-30 16:58: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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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2012﹞27

[C]

陆翠芬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建设管理的建议(第1079号)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去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强社会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系列配套文件。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大胆先行先试,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建设,为创新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做出了许多探索和努力。

  在推进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时,借鉴新加坡、港澳地区等先进经验,整合社区各类服务场地设施,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入民办社工机构承接运营,建立以社工为主体的跨专业合作团队,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服务。广州市已67个街道共建立了70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并投入运作,吸纳了750多名专业社工深入基层社区提供专业服务,计划年底完成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目标深圳市计划“十二五”期间建成社区服务中心700家,目前已建成100家,吸纳了部分社工上岗开展社会服务。中山市已实现镇街社工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珠江三角洲其他市及部分山区市也已陆续开展试点,建设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或专业的社工服务机构开展社会服务。各地推行社工专业服务试点以来,社工深入基层,为居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有效回应了居民需求,解决了居民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化解了大量基层社会矛盾,促进了社区和谐、家庭和睦个人成长。据广州市对全市先行先试的20个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试点末期评估统计,去年累计为42万多人次居民提供专业服务,开展社工个案服务1528个、小组工作1381个、社区工作7238节、解决各类社区问题1500多个,服务对象对专业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8%。

  由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或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建设刚刚起步,运行方式、服务理念、人才发展等都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需要不断探索和改进,正如您提到的,目前仍存在着硬件不完善、专业人才不足、专业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宣传认识不够等问题。结合您的建议,我们从以下方面积极推进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十二五”期间社区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进行规划和建设。我厅正抓紧制订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拟明确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由街镇管理,民政等业务部门指导,建设经费和运营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今后还将根据有关政府购买服务法规政策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制订和完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考核办法,对各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二是加强社工专业人才培训。争取到2015年,建成4个省级社工人才培育基地,分领域培育50个社工专业实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整合师资力量,加大对现有社区从事社会服务人员特别是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帮助他们转换为社工专业人才;建立社工人才继续教育制度,要求取得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每年参与一定学时的培训,进一步提升理论和实务的水平和能力。通过抓好人才培训,提高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

  三是推行“社工+志愿者”模式。积极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鼓励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力争到2015年全省城乡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10%以上,每年由政府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鼓励社区志愿者到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展服务,积极推行“社工+志愿者”的服务模式,提高社区志愿服务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与媒体的良好沟通协调机制,借助专业媒介深入宣传社会工作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才;通过举办社工论坛、评选优秀社工等活动展示社工丰富的职业内涵、社会价值和职业风采,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社区居民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为社工开展专业服务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基层社会管理的关注和建议,希望对我省民政工作继续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 

广东省民政厅

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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