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21〕60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2〕43号)、《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22〕51号)等规定,现将广东省民政厅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省40,678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0,743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7,50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2,435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我省10,743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和儿童福利类项目,全部分解下达至市、县(区),省本级无留用。
2.支持方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6,595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支持当年未入选“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地区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二是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防疫物资及消防设施器材等设施设备配置;三是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四是支持养老护理员培训等。资金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进行分配,以落实国家、省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目标任务为原则,按照围绕任务、突出重点、成熟可行的思路确定资助项目。具体支持项目为汕头市龙湖区福利院扩建项目、韶关市武江区康乐养老中心建设项目、韶关市乐昌市五山镇敬老院异地搬迁重建项目、惠州市博罗县长者照护之家示范项目及广州市长者助餐配餐项目。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718万元。主要用于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和正在运营运作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
(3)儿童福利类项目2,430万元。
①安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2,049.1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为上述在校孤儿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孤儿助学金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按月或按季度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孤儿申请助学金时所提供的本人银行卡。
②安排“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93万元。主要用于为孤儿诊疗、康复、特殊药品、辅具器具配置、体检、住院服务等费用提供资金资助。
③安排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设备建设项目287.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
3.资金下达情况
分解下达至市、县(区)资金已于2023年7月24日,通过《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171号)全部下达。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①数量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办养老机构开工建设项目数3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开工建设项目数1个,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新增数量27张,累计为广州市提供助餐配餐服务920.32万人次。其中4个工程类均已开工,汕头市龙湖区福利院扩建项目3,077万元于2023年1月10日正式开工,截至2024年1月31日,两栋主体楼结构完成,正在进行二次结构、砌筑和门窗、水电、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76.7%,年度任务完成率100%。韶关市武江区康乐养老中心建设项目918万元、一号楼主体工程、装修工程、配电工程、附属工程已建成,配套设施设备已采购安装完成,并已于2023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为生活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配置设施设备,建设养老床位(护理型床位)27张。韶关市乐昌市五山镇敬老院异地搬迁重建项目875万元已于2023年10月完成招标工作,12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惠州市博罗县长者照护之家示范项目70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动产权证书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场已加挂围挡和施工告示牌,已开展工程招投标相关工作,施工队准备入场施工。
②质量指标。工程建设类项目及护理型床位验收合格率100%。
③成本指标。新建、改扩建以及升级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设成本与同类项目或市场价格大致相符。
④社会效益指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有效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有效提高。
⑤可持续影响指标。为生活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配置设施设备,强化了照护和服务能力,有效提高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⑥满意度指标。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实施项目及服务对象对助餐配餐服务的满意度≥90%。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
①数量指标。一是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数量。截至2023年12月31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已设置25个。二是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周期。25个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均已按照1年为周期开展服务项目。三是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购置设备数量。广州、佛山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各购置2套服务设备,共计4套设备。
②质量指标。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采购率和验收合格率100%。
③社会效益指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水平有效提高;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服务水平有效提高。
④满意度指标。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务的满意度≥90%。
(3)儿童福利类项目
①数量指标。一是“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2023年资助了1,519名符合条件的在读孤儿,各地对纳入“助学工程”的孤儿建立一人一档(做到档案齐全、手续完备)完成率100%。二是“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2023年资助服务对象诊疗131人次(含住院服务费),辅具器具51人,体检283人,惠及孤儿465人次。三是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数量2个,分别支持升级改造云浮市福利院、阳江市社会福利院设施设备配置,完善集中养育配套设施设备,推动两个地区市级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建设更规范、功能更完善、服务更专业。其中,云浮市主要用于市福利院集中供养儿童提质工程修缮改造,支出率达81.58%;阳江市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院新建竣工的儿童养治教康综合楼的设施设备配备。四是集中养育儿童应监护尽监护率100%。
②质量指标。一是“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补助比例100%;助学金按月或季度发放到受助孤儿银行卡的准确率100%;不满足补助条件孤儿停止发放执行到位率100%。二是“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医疗康复有效率≥95%。
③成本指标。一是“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专款专用发放孤儿助学金每人每学年1万元,按标准发放。二是新建、改扩建以及升级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设成本与同类项目或市场价格大致相符。三是“明天计划”手术经费和康复经费支出水平据实结算。
④社会效益指标。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治、教育、康复和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水平较往年提升;残疾孤儿救治和康复水平逐步提高。
⑤满意度指标。“助学工程”受资助孤儿满意度≥95%;“明天计划”监护人满意度≥90%。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安排我省27,500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至市、县(区),省本级无留用。
2.支持方向
主要用于支持我省69个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县发展,以落实国家、省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一是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扩大有效供给。二是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发展。三是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推进护理型床位建设,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3.资金下达情况
分解下达至市、县(区)资金已于2023年6月18日,通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124号)全部下达。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是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发展(含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照护能力提升工程),通过支持24个养老服务领域项目建设,推动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持续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出2,313万元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新建或改扩建,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及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服务能力,共新增护理型床位710张,升级改造护理型床位263张。社区养老照护能力有效增强,兜底养老服务更加健全,普惠养老服务资源有效保障,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优质规范发展。
二是加强区县建设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开展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推动设施增量、服务提质、机制创新,以示范性试点带动区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整体提升,逐步健全我省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衔接的养老服务网络。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出2141万元支持乡镇(街道)范围内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共支持建设乡镇(街道)居家社区综合养老服务设施31个(含在建),推动构建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的3个,不断夯实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扩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
三是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切实保障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安全质量,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出2724万元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共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15,079户,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的居家养老环境。
四是完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配置。各地针对现有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老旧落后、消防设施缺乏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的设施更新改造和设备购置工作等,支持养老机构消防改造、长者饭堂建设、设施设备修缮维护等机构改造提升项目,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出2,724万元用于养老服务服务质量提升,共支持超33个长者饭堂建设,实施养老机构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整改工程超12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养老机构火灾隐患防范处置能力。
五是优化机构布局。鼓励各地对“偏、远、小”的等改造意义不大的养老机构实施“关、停、并、转”举措,将服务对象集中到基础设施设备条件较好的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中,集中资源提升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促进养老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我省2,435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市、县(区),省本级无留用。
2.支持方向
主要用于肇庆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出。
3.资金下达情况
分解下达至市、县(区)资金已于2023年7月25日,通过《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174号)全部下达。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中央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方面,资金支出与项目合同约定及项目实施进度相符。但受采购流程等因素影响,肇庆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完成情况与绩效目标任务有较大差距,接下来将继续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效益指标。通过实施提升行动项目,为肇庆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是基本养老服务的重点保障对象,通过为其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让其享受到更有质量的养老服务。二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将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智慧化服务应用到老年人居家生活中,增强居家养老安全性和便利性。实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将专业养老服务带入家庭,让老年人在其熟悉的生活环境中享受到更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三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和带动就业。实施提升行动项目,引导更多社会劳动力进入养老服务行业,通过岗前技能培训和实务操作,进一步推动肇庆市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四是培育专业化服务机构。通过实施提升行动项目,引进一批省内外规模较大、具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先进经验和管理方式的专业机构参与经营,有效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
(3)满意度指标。肇庆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仍在实施阶段,从目前来看,受资助的服务对象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满意。接下来,肇庆市将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整理汇总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情况。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为12,449万元。其中省本级1,249万元、下达市县11,200万元。
(一)省本级项目1,249万元。
1.省民政厅本部对口帮扶项目759万元。
由广东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实施,主要用于资助广东省民政厅对口扶贫点帮扶项目以及民政领域援藏援疆项目。
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效保障了对口帮扶地区民政领域急需项目资金需求,确保帮扶项目顺利实施、投入使用、发挥效益,改善了当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软硬件条件,提升了民生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了对口帮扶地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林粤社工计划”的实施,协助林芝市建立适用于当地的社会工作模式,让社会工作在林芝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项目联系人:王梦琳,联系电话:020—85950812。
2.省民政厅本部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项目120万元。
由广东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实施。
(1)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为进一步巩固深化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成果,发动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关爱服务活动,惠及更多留守和困境儿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及高质量发展要求,已研究制定《关于协助开展2023年广东省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项目的采购方案》,按规定完成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和采购需求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制定完成相关委托代理协议等材料。2024年2月委托第三方代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方式,完成了竞争性磋商评审,确认了评审结果并完成结果公示。下一步将按程序处置相关事项,进行合同签订及费用支付。
(2)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连续5年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累计动员1,231家社会组织、6,057名志愿者,深入15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开展了538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帮扶活动,惠及5万余名留守和困境儿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项目联系人:王方,联系电话:020—85950851。
3.省民政厅本级购买慈善社工志愿服务项目50万元。
由广东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实施。2023年申请2023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省本级购买慈善社工志愿服务项目50万元,用于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社会工作等有关项目。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划入民政部的拟订社会工作政策等职责。社会工作等有关项目涉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原计划省本级购买慈善社工志愿服务项目暂缓实施,并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情况进一步研究推进。2023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省本级购买慈善社工志愿服务项目的50万元已由财政收回。
项目联系人:张泳琳,联系电话:020—85950736。
4.省杨村社会福利院抚养人员(非老年对象)安保、保洁、洗衣服务项目120万元。
由广东省杨村社会福利院实施。省杨村社会福利院抚养人员(非老年对象)安保、保洁、洗衣服务项目是政府购买服务,用于抚养人员(非老年对象)安保、保洁、洗衣服务,该项目资金已支付完毕,绩效目标顺利达成,确保了2023年在院财政供养的人身安全,资助范围为我院60周岁以下的财政供养人员。
项目联系人:黄文忠,联系电话:0752—6698357。
5.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购置养老服务医疗设备项目200万元。
由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实施。
(1)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悬吊式数字化DR机(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组织设备采购专家小组会议针对DR机(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进行可行性论证,并通过院内公开询价、组织专家到周边三甲医院开展考察、召开设备采购小组领导小组会,确定DR机设备意向品牌及参数,对DR机设备意向品牌进行市场询价,并通过中心党总支会议讨论等程序,结合中心相关采购管理制度和规定,中心委托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招投标采购事项,在2023年11月底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并验收完毕。
(2)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配套设备,提升养老医疗救治能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提升中心整体的养老服务水平,打造医养结合的引领示范作用。
项目联系人:何小琼,联系电话:020-84452096-1412。
(二)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1,200万元。
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工程600万元。
(1)项目实施情况。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58号),安排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600万元用于支持湛江市雷州市救助管理站新改扩建项目。
(2)项目效益情况。项目的实施,推进了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救助管理机构环境,提高站内生活照料能力,提升救助服务水平。
2.“和谐婚姻”建设计划项目800万元。
(1)项目实施情况。用于支持汕头、梅州、惠州、汕尾、肇庆、潮州、揭阳、云浮等8个市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支出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市斗门区、江门市新会区、阳江阳春市、云浮市云城区婚俗改革建设项目。
(2)项目效益情况。项目的实施,大力推进了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提升了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通过搬迁或升级改造,增加了婚姻登记机关办公面积,有效提高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办公条件及硬件服务水平,提高了窗口办事效率和质量。
3.殡葬服务设施工程“长青计划”项目2,900万元。
(1)项目实施情况。用于支持梅州、江门、湛江、清远、潮州等5个市建成公益性安葬(放)设施8个,支持河源、梅州、湛江、潮州等4个市升级改造公益性安葬(放)设施28个,支持湛江、潮州等2个市新增骨灰安放格位13,035格。
(2)项目效益情况。项目的实施,大力推进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布局,有效提升了殡葬服务保障能力。
4.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建设工程项目3,100万元(其中未成年人保护建设工程和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2,000万元、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1,100万元)。
(1)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安排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100万元用于“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其中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建设工程和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2,000万元、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1,100万元。
①未成年人保护建设工程和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2,000万元。其中,支持广州市130万元、韶关市700万元、江门市630万元打造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地区,发挥示范效应,先行先试,探索示范经验;资助汕头市80万元、河源市30万元、梅州市205万元、阳江阳春市10万元、清远市215万元用于承担区域性集中供养改革任务的儿童福利机构以及地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新建、改扩建、修缮、购置升级设施设备,推动机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②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1,100万元。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民函〔2021〕68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省级评价情况的通报》(粤民办函〔2022〕29号),对全省10个已积极申报示范创建地区(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白云区、深圳市龙华区、东莞市、江门市江海区、梅州市大埔县、佛山市三水区、中山市坦洲镇、肇庆市广宁县、韶关市曲江区)给与奖补,按每个申报地区资助50万,共500万元;对尚未申报示范创建的其余12个地市(珠海、汕头、清远、惠州、河源、潮州、汕尾、湛江、茂名、阳江、揭阳、云浮)给予资金支持,每个地市资助50万元,共600万元,鼓励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着力创建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地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有关基础设施设备,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功能。
(2)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强了广州、韶关、江门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动了机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完善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基础设施设备,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功能。完善了汕头、河源、梅州、阳春、清远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了区域性集中养育基础,提升了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综合服务能力。
5.“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500万元。
(1)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支持“明天计划”资金500万元,分配给广州市18万元、深圳市90万元、汕头市18万元、佛山市16万元、韶关市12万元、河源市10万元、东莞市90万元、中山市20万元、江门市17万元、阳江市9万元、湛江市34万元、茂名市65万元、肇庆市10万元、清远市15万元、潮州市5万元、揭阳市3万元、云浮市3万元;分配给省直管县仁化县1万元、龙川县20万元、徐闻县5万元、廉江市36万元、连山县1万元、连南县2万元,为孤儿诊疗、康复、特殊药品、辅具器具配置、体检、住院服务等费用提供资金资助。
(2)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年度“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共使用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明天计划”资金383.43万元,其中诊疗521人次(含住院服务费),康复79人次,辅具器具199人,体检1,129人,脑瘫康复示范基地康复24人次,惠及孤儿1,952人次。
6.“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资金3,200万元。
(1)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资助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及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实施“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用于聘请督导人员、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支持边远山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其中,分配下达汕头市174万元,韶关市258万元,河源市248万元,梅州市315万元,惠州市195万元,汕尾市147万元,江门市115万元,阳江市134万元,湛江市312万元,茂名市288万元,肇庆市254万元,清远市211万元,潮州市148万元,揭阳市235万元,云浮市166万元。
(2)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资助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及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3万元的标准聘请督导人员,对乡镇(街道)社工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点)督导人员覆盖率100%;各地组织督导人员及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点)社工开展岗前、专业、政策等培训工作,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点)社工参加培训覆盖率100%。项目资助地区社工专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专业的、本土的社会工作服务及发展模式,服务对象对乡镇(街道)社工站(点)工作驻地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双百工程”能持续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生活质量,为实现共同富裕奋斗目标发挥长期影响力。
7.乡村地名文化服务项目资金100万元。
(1)资金支出内容及执行情况。该项资金共100万元,下达广州市南沙区、肇庆市鼎湖区各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两区开展乡村地名信息采集、地名命名设标、地名和兴趣点采集上图、乡村特色资源在各类地名(地图)平台宣传推广、乡村地名文化宣传、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
(2)绩效目标及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设置的绩效目标为,南沙、鼎湖两区通过“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活动,促进乡村地名管理服务能力,使乡村地名信息在互联网地图平台全面准确规范标注,提升乡村地区出行导航能力,使乡村地名文化、文化旅游资源和特色农产品在互联网上有效宣传推广,助力数字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并总结形成相关工作经验。经过一年的工作,南沙、鼎湖两区编制了乡村地名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建设规划、村庄规划一体衔接,规划道路地名754条,新增道路专名447个;织密乡村地名网络,排查有路无名4,145条、有名无标1,500个,上传国家地名信息库643条、高德地图4,266条、百度地图6,872条;组织特色命名设标,新命名4,145个,其中体现历史文化特点1,599个,岭南特色430个,新时代特征712个;以“岭南特色、田园风光、现代都市”作为地名智慧标志造型设计主元素,设置地名标志5,619个,并在地名标志上植入内设LOGO的二维码,介绍罗马字母拼写、四至情况、来历含义、地名故事、旅游特色等内容;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制作发布地名文化视频30多期,编制收录保护地名176个,上传百度百科词条135条;创新地名运用,制作一村一图128幅、镇街畅游图8幅,开展地名标识农产品直播带货42集。
附件1.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xls
附件2.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3.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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