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和2019年省级社会福利专项资金及养老等项目资金安排,现将2019年省级社会福利专项资金及养老等项目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8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民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民政厅联系人:王倩,电话:020-83187389
附件4:2019年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和优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xls
附件7:2019年省本级社会福利优抚救助及残疾康复事业单位和养老项目审核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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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