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分配使用坚持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考虑区域发展、人口数量、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项目补助标准,重点用于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留守儿童、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会公益、残疾人事业项目。现将我省2017年度发行福利彩票所筹集的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彩公益金省级留成情况
2017年我省共销售各类福利彩票189.66亿元(不含深圳,下同),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55.36亿元,其中上缴中央27.13亿元,地方留成28.23亿元。地方留成部分按省级财政统筹专项公益金6%、市以下留成按70%比例分配、省级留成公益金24%,即省级留成公益金6.78亿元。
二、本年度福彩公益金可安排规模
按照省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年度预算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2017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以2016年预计全省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总额165亿元(不含深圳市35亿元,下同)为计算依据,福利彩票公益金按比例提取,上缴中央后,地方留成23.9亿元。地方留成部分按省级财政统筹专项公益金6%、省级留成公益金24%、市以下留成70%比例分配。省级留成公益金5.74亿元,扣除20%用于残疾人康复专项,20%用于基本医疗救助专项外,2016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可支出额度为3.44亿元。
2016年省级留成公益金实际入库销售增量部分,纳入2017年预算安排。2017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追加增量资金预算总额为6,022万元,其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00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资金3,022万元。
三、本年度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4,200万元。
主要用于养老机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养老服务设施改造项目,设备购置更新和养老服务补贴类项目,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项目,爱心护理计划-临终关怀项目,幸福村(居)“六个一”工程项目等。
(二)儿童福利院等其他福彩公益金项目分配方案13,650万元。
1.“蓝天计划”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补助801万元。重点资助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场地改造着重倾向支持消防安全设施改造,设施设备购置类倾向支持配置对儿童养育、治疗、教育、康复方面的项目。
2.慈善超市建设补助项目61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慈善超市示范项目建设,包括主要包括店面的规范化,配置网络管理的软硬件设备和捐赠物资的消毒、清洗、加工、物资配送、储存设施建设等。
3.“功臣安康”计划项目85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医院,开展为残疾军人、烈属、在乡复员军人等部分优抚对象短期康复疗养、巡回医疗和配发康复器具等活动项目补助。
4.复退军人服务体系运营补助项目475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根据复退军人的人数多少、体系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对建立的复退军人服务组织按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适当资助。
5.城乡社区基石计划示范工程项目1,98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示范工程项目。
6.全省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项目66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救助机构安检(监控)设备设施配套项目。
7.婚姻家庭辅导“和谐婚姻”建设计划94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含恩平、开平、台山),重点资助已通过国家等级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建设项目;创建国家等级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场地建设和扩建、基本设施设备升级和购置项目;购买服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试点工作项目;“和谐婚姻文化”宣传设备的配套项目等。
8.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长青计划”项目565万元。主要用于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殡仪馆建设创新工程”(殡葬文化建设、殡葬社会工作服务等)、“节地生态安葬精品工程”(建设市、县级公益性骨灰楼、树葬区、海葬纪念设施等)、“农村殡葬改革示范工程”(建设镇、村级公益性节地生态公墓等)。
9.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资助资金1,404万元。主要对符合条件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进行项目补助。
10.社工成长计划800万元。主要用于欠发达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等地资助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街道、社区等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服务项目应面向贫困人口、老年人、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农村留守人员、城镇流动人口、家庭及儿童、青少年等服务对象;支持欠发达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等地开展专业社会工作培训。
11.双百镇(街)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五年计划”项目资金2,565万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建设运营镇(街)社工服务站,配备社工队伍,带动志愿服务,本镇(街)困境人群,重点是面临困境的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农村留守人员、优抚安置对象等、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技巧,提供精神慰藉、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12.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补助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全省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含江门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费用支出,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等7个项目。
(三)厅本级2,500万元。
包括对口帮扶项目800万元;购买减灾救灾第三方服务资金200万元;地名文化建设项目300万元;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购买服务项目100万元;社工督导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项目600万元;省级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计划200万元;民政标准化建设项目300万元。
(四)直属单位其他公益金项目1,050万元。
1.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救助区供电设施改造140万元。
2.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60万元。
3.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受助流浪儿童室内活动场210万元。
5.省杨村福利院270万元(儿童护理费160万元;孤残儿童特殊教育经费80万元;老人儿童社工经费30万元)。
6.省收养登记中心-全省儿童福利专项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70万元。
7.省假肢康复中心300万元(残疾军人假肢和康复辅助器具补助200万元;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费100万元)。
(五)直属单位养老项目3,000万元:
1.省杨村福利院580万元(老人宿舍加装无障碍通道、电梯、老人活动场所及宿舍装修等项目250万元;老人护理费120万元;福利院道路绿化升级改造及兴建水塔210万元)。
2.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820万元(爱心护理计划(临终关怀)配套医疗设备经费962万元;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设施设备配套经费708万元;养老护理员培训经费150万元)。
3.省老龄办200万元(“银龄行动”计划100万元;宣传课题及开展老年文化活动100万元)。
4.省假肢康复中心-扶老助行福康项目400万元。
四、2017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增量部分资助项目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000万元。
用于欠发达地区养老机构新建、扩建、改建和改造补助项目1,630万元;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新建、扩建、改建和改造项目370万元;敬老院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1,000万元。
(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3,022万元。
其中2722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救助机构设施设备和信息管理、救助机构的修缮及改扩建、救助机构的新建及在建工程项目;厅本级安排“流浪救助人员社工服务督导与培训”项目300万元。该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方式招标实施,用于委托社工机构培训督导开展流浪救助人员救助工作的社工和志愿者,提高流浪救助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果,为流浪救助人员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服务。
五、2017年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我省项目情况
详见2017年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分配表。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