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级财政资金茂名市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综合改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广东省民政厅
填报人:罗安荣
联系电话:020-85950856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茂名市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综合改革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9〕182号)规定,一次性安排试点项目资金8,000万元,开展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综合改革项目,主要用于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颐年苑项目(一期)完善装修及内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颐年苑一期项目”)和市社会福利中心服务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及配套完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市社会福利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等。按照绩效评价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该补助资金8,000万,已支出4,135.8元,结余3,864.2万元,支出率为51.7%。
(一)颐年苑项目基本情况
茂名市颐年苑位于茂名市市民片区经三路与环二路交汇处(SM-07地块),占地面积50亩。颐年苑一期养老服务综合楼可提供500个养老床位。其中1至2层设置为护理用房,提供100张床位。主要针对民政兜底对象和社区因病致贫的困难临终老人,开展医养结合、重症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同时减轻医保负担。3至6层设置为医养结合的养老用房,提供400张床位,开展社会化养老,为社会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七层设置多功能室等。
颐年苑项目是茂名市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综合改革重点内容之一。茂名市颐年苑项目一期工程完善装修及内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于2019年11月8日经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613万元,工程概算4,236.812万元,预算3,671.57万元,中标价3,227.99万元。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现已支付2,181.4万元。该项目已基本完工,2020年12月27日举行了揭牌仪式,现已竣工验收,将加快做好结算工作。
(二)茂名市福利中心服务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及配套完善项目基本情况
市福利中心服务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及配套完善项目于2019年11月8日经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800万元,工程概算3,564.13万元,预算3,163.45万元,中标价2,939.26万元。已于2020年5月19日完成招标,该项目于2020年10月3日正式施工,受疫情影响,影响了项目的进度,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支付1,954.391万元。工程已基本完工,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二、绩效指标分析
一是投入方面自评20分。资金立项经过充分论证,结合地区未成年人人数、人均财力因素,研究提出初步分配方案,提请厅党组会议审议后,报送省财政厅及时下达;项目目标设置完整、合理和可衡量。指导和督促各地按省财政要求及时安排和下达补助资金,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分配合理。
二是过程方面自评15分。该补助资金8,000万,目前已支出4,135.8元,结余3,864.28万元,支出率为51.7%,结余率为48.3%。为规范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照《广东省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控制和考核指标体系框架(试行)》等要求,加强对各地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管,暂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现象,项目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产出方面自评15分。茂名市福利中心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孤儿及残疾的不同程度设有各种康复治疗室、教学室等,各项配套设施齐全。
四是效益方面自评14分。解决茂名市福利中心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孤儿及残疾的不同程度设有各种康复治疗室、教学室等的硬件设施需求,配备各项配套设施齐全。
三、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省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指标表共性指标和本项目特性指标,形成自评指标体系,汇总分析和评价,综合结论为:2020年茂名市颐年苑项目一期工程完善装修及内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和茂名市社会福利院服务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及配套完善项目方案能够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和执行,总体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在资金支出率、项目工作进度等方面还有改进空间。通过综合评估,自评得分64分。具体自评情况见附件1。
四、主要绩效
通过资金支持,茂名市开展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综合改革,提升兜底保障服务水平,建设大儿童保障体系,资金用于茂名市社会福利院颐年苑项目(一期)完善装修及内部配套设施建设和市社会福利院服务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及配套完善工程等。
茂名市颐年苑项目一期工程完善装修及内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要针对民政兜底对象和社区因病致贫的困难临终老人,开展医养结合、重症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开展社会化养老,为社会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
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是一个集养、治、教、娱乐、康复、特殊教育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的省一级福利事业单位。茂名市社会福利院服务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及配套完善项目主要针对孤弃儿童进行养、治、教、娱乐、康复、特殊教育等服务提供更好的环境,提升兜底保障服务水平,建设大儿童保障体系。
五、存在问题
受新冠疫情影响,茂名市颐年苑项目一期工程完善装修及内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和茂名市社会福利院服务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及配套完善项目都延迟了开工。导致工程项目未能按原计划竣工验收,从而影响了资金支出进度。
六、下一步计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抓资金支出进度当成现阶段一项政治性重要任务来抓紧、抓细、抓落实。二是加快做好竣工验收工作,早日支付完毕两个项目工程款。三是茂名市公办社会福利机构改革资金8000万元,预计结余1700万元左右,现茂名市民政局已向茂名市政府申请将结余资金调整为推动改革所必需的配套项目资金。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