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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权】2021年度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021-01-07 11:26:47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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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全省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省级补助资金19,463.04万元分配方案如下:

  一、资金分配依据

  2021-2023年,经济欠发达地区(包括粤东西北14个地级市以及江门台山市、开平市和恩平市)在职行政村“两委”干部补贴标准将逐步提高到人均每月不低于3,500元,其中2021年3,200元、2022年3,300元、2023年3,500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标准为村“两委”干部的1/4,每村补贴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2021年换届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非村委会成员的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兼任,已领取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补贴,省级财政不再发补贴;如非上述人员担任的,所需补贴经费由各地市统筹解决),补贴范围及发放渠道参照村“两委”干部补贴。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经费省市县分担比例为6:3:1。

  二、资金资助范围

  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包括粤东西北14个地级市,江门台山市、开平市和恩平市)16,895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资金分配办法

  需补贴的有16,895个村,平均每村补贴2人,平均每人每月补贴800元,共12个月,省市县分担比例为6:3:1,经测算,省级财政资金为:16895*2*800元*12*0.6=19,463.04万元。

  省级财政资金根据行政村数、每村补贴2人、平均每人每月补贴为村‘两委’干部补贴标准的1/4的原则,分配到15个地级市、35个省财政直管县。

  四、绩效目标设置

  通过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围绕村级重大决策、工程项目、集体资金、经济合同等内容进行监督,推动村务公开落实,有效发挥村务监督作用。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市(不含省财政直管县)及省财政直管县的村数共16,895个,该数据由省委组织部提供,与我省补贴村“两委”干部的村数一致。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议案的批复》(粤委〔2017〕123号)要求,深汕特别合作区34个行政村的村“两委”补助资金按照原定政策发放至2020年12月,为此,2021年省级财政不再补贴深汕合作区34个行政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附件:2021年度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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