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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021-01-07 11:25:21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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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95,132万元,分配方案如下:

  一、资金分配依据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粤民函〔2016〕66号)、《关于2019年起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的通知》(粤财社〔2018〕220号)、《关于我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4〕39号)等文件规定制订本方案。

  二、资金资助范围

  按省财政确定的补助比例,对粤东西北欠经济发达地区给予补助。

  三、资金分配原则及方法

  采用因素法分配,包括4个因素:

  (一)发放人数。以2020年9月发放人数为基数,按照省残联提供的2021年增幅8.6%进行测算,经济欠发达地区2021年预计发放人数为1,161,121人,其中生活补贴362,891人、护理补贴798,230人。

  (二)补贴标准。按省财政厅确定3.5%的增幅,2021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月181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243元。

  (三)财政分担比例。按省财政厅确定的省级财政分担比例:一类地区按50%比例分担、二类地区按60%比例分担、三类地区按70%比例分担。

  (四)2017-2019年省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结果。根据今年《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进行资金清算的结果,2017-2019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省财政补助资金中,经济欠发达地区结余资金共1,521.4万元。

  计算公式为:此次下达资金数=预计发放人数×补贴标准×省级财政分担比例-清算结余资金。

  四、资金分配结果

  本项目资金195,132万元,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各市本级84,193.85万元,补助省直管县(市、区)110,938.15万元。

       附件: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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