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3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省民政厅本部,并对省杨村社会福利院等7个下属单位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省审计厅对省民政厅2019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二、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专题研究,仔细剖析原因,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落实整改,整改工作全部完成。
(一)关于“2019年度厅本部‘厅办公楼搬迁配套’‘社会福利、救助、事务等民政综合业务经费’2个项目支出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执行资金1,581.61万元”预算执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
1.积极推进,加快预算执行。“厅办公楼搬迁配套项目”整改情况。2019年厅办公楼搬迁配套项目下达资金799.64万元,因主体工程未完工无法实施,资金结余608.15万元结转2020年继续使用。截至2020年12月25日,当年支出603万元,累计支出794.49万元,支出进度为99.4%。“社会福利、救助、事务等民政综合业务经费”整改情况。2019年下达1,504.71万元,因项目跨年度,资金结余952.50万元结转2020年继续使用,截至2020年12月25日,资金支出完毕,支出进度为100%。
2.督促指导,提高支出进度。建立“单月通知双月通报”制度、谈话问责制度。每月厅党组会议或厅务会议专题研究预算执行工作,每个季度召开支出进度分析会,加强日常提醒约谈,督促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
3.源头管理,科学编制预算。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结合2020年度支出存在问题和审计意见,做好厅直单位2021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为2021年支出进度打下良好基础。
(二)关于“省民政厅金安大厦未纳入会计账核算管理,涉及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资产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根据审计要求,省民政厅扎实推进未办理产权手续但实际使用的金安大厦资产的入账工作,8月份资产按名义金额暂估入账,11月初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完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调整和相关账务处理。
(三)关于“省民政厅下属单位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2019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0万元,实际支出34.4万元,超出预算4.4万元,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支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
1.及时修订考核基数,强化考核约束。根据单位申请,结合救助等民政工作实际,经省民政厅党组研究同意,2020年4月印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核定直属单位行政经费考核基数的通知》,其中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考核指标调整为35万元,强化考核基数约束作用,严格控制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等直属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加强日常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认真学习,省民政厅每个季度开展直属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直属单位领导依法用财管财意识和财务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督促和指导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及其他直属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二、下一步工作和努力方向
省民政厅将按照审计意见和要求,抓实抓细抓好整改工作,立行立改,确保各项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从源头落实整改。今后着重加强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资金预算管理。一是编实编准预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财政相关规定,坚持科学论证,结合日常支出存在问题,精准编实编细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预算;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坚决杜绝无预算支出和超预算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各项资金支出合法合规。
(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一是严格执行《广东省民政厅部门预算执行考核管理办法》,落实各方责任,确保支出进度落到实处;二是定期发通知提醒督促相关项目负责处室及直属单位,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三是加强与省财政厅、各项目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资金使用进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严格固定资产管理。督促资产使用处室和单位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实物管理,落实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根据省财政资产管理有关要求及时处置对盘亏及盘盈资产,对实际使用尚未纳入会计账核算的固定资产开展资产评估、确定资产价值,及时更新调整会计账和资产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发挥效益。
(四)加大内控监管。厅内审机构定期组织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督办和责任追究,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五)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每季度厅直属单位财务培训,组织厅及直属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财经政策及管理规定,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及管理水平。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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