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财政提前下达“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项目资金28,100万元的分配方案如下:
一、资金分配依据
根据《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号)要求和“双百工程”2021年的站点建设规划任务,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此项工作。
二、资金使用范围
“双百工程”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14个地级市和江门市(台山、开平、恩平)所辖1,218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社工工作补助。
三、资金分配方法
本次资金分配采用因素分配法,分配的主要因素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数量”,修正因素为“服务生活困难群众人数”和“2019年人均可支配财力”。“双百工程”的服务对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农村留守妇女以及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资金分配时,因对象类别多且交叉重复,为不影响分配精准度,所以“服务生活困难群众人数”的指标重点考虑影响资金分配修正程度较高的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及有关儿童数据。
(一)“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数量”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经办窗口建设数量”与“新增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建设数量”之和。
(二)“服务生活困难群众人数”为“2020年1-8月平均城镇低保对象人数”“2020年1-8月平均农村低保对象人数”“2020年1-8月平均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人数”“2020年1-8月平均散居(含艾滋)孤儿人数”“2020年1-8月平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之和。
(三)“2019年人均可支配财力”代表地方困难程度,采用省财政厅提供的2019年度人均可支配财力。
资金分配公式:主系数“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数量”×修正系数(“服务生活困难群众人数”系数×10%+“2019年人均可支配财力”系数×90%)。分配修正重点考虑地方财力困难情况,采取90%比例修正;同时,对服务生活困难群众人数情况采取10%比例修正。
四、资金分配结果
本次参与经费分配的单位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4个地级市、江门市(台山、开平、恩平)及35个省财政直管县,共28,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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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