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安排2021年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242万元,全部下达给省界毗邻的10个地级市、28个县(市、区)。分配方案说明如下:
一、资金使用用途
资金分配到省级界线毗邻各地,主要用于对省级界线的日常管护,确保界线实地位置走向清晰可辨、界桩及其方位物保持完好或及时得到修复,边界纠纷及时得到解决,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二、资金分配原则
一是资助省级界线毗邻的地级市、县(市、区);二是按管护的界线长度和界桩数量分配;三是综合考虑界线、界桩管护的难易程度。
三、资金分配方法
我省省界全长2,859.5公里,界桩119颗。根据与毗邻5省(区)签订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协议书,我省分管长度为1,292.3公里,界桩61颗,共涉及我省10个地级市、28个县(市、区)。
(一)安排10个地级市每市5万元,共50万元,用于日常组织协调本地省级界线界桩管理,以及对界线界桩维护及损坏修复等工作。
(二)安排28个县(市、区)经费共192万元。一是界线巡查、维护费,按1,000元/公里/年计算;二是界桩巡查、维护,以及对界桩异常情况进行督查的工作经费,按1万元/颗/年计算;三是按界线、界桩实地管护难易程度,以及考虑到部分县(市、区)虽然没有界线或界桩直接分管任务,但需配合毗邻县(市、区)对省界界线界桩进行管理的情况,在1-3万元幅度间,适当调整了一些县(市、区)资金额度。
分配结果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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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