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广东省民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关于2020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说明.doc
附件2:2020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12月4日
联系人:杨文超,电话:020-8333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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