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持续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明确各阶段责任。发起阶段,建立发起人座谈会制度,宣传法规政策,明确非营利法人的宗旨使命,会同主管部门对负责人推选进行严格把关。运行阶段,认真执行负责人培训制度,推动法定代表人离任和注销清算审计全覆盖;实施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体系。退出阶段,协同主管部门依法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行政决定解散及清算工作,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司法清算,守住非营利监管的最后防线。
分类管理,强化协同合作。细化分类登记政策,制定修订异地商会、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教育基金会、校友会、民办培训机构登记规范,规范涉大湾区等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出台3类社会组织5项章程示范文本,将省级701家社会组织纳入行业管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体系,促进有序发展。
数字赋能,提升审批效率。广东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构建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25+1”系统建设框架,完成全省社会组织法人库升级,实现48项登记业务线上办、指尖办、零跑动,让社会组织登记“触手可及”。通过登录页设弹窗告知提示、受理页设“红黄绿”计时、审查页设关键词敏感字预警、章程填报设模块化水印等功能,有效避免了盲目申请,确保了“五日办结” 时效,提高了审核准确性,防止了篡改章程,全面提升了登记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
助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广东省聚焦重大平台建设、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培育社会组织,近三年,全省新成立科技类社会组织597家。成功引入5家国际性组织,累计制定标准140项,发表白皮书25项,测试认证产品244款。积极响应民政部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部署,引导全省行业协会商会对标行业前沿动态,建立战略新兴领域产业集群321个,打造了一批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平台,组织评选科技奖励316项、开展新技术(产品)认证推广2220项,发布国家(际)标准、行业(地方)标准585项。
参与社会治理,促进和谐稳定。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政策依据指导,出台推进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措施及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备案管理指引等配套文件。目前,全省社区社会组织超12万家,打造了一批社区社会组织品牌服务项目。
投身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开展“百社联百村”专项行动、领军人才培训计划、基层治理及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全省近千家社会组织参与专项行动,实施各类乡村振兴产业项目710个,预计投资23.5亿元,培育乡村振兴领域社会组织274家,打造出阳江市阳东区“百社联百村”示范项目。2024年“6·30”扶贫济困日开展以来,全省社会组织共认捐资金14.5亿元,资助1610个项目,惠及困难群众80.2万人。
规范治理,提升内部管理。深化跨部门协作,省市县三级均建立了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理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社会组织议事规则、决策机制和内部监督体系,推进会长、秘书长、监事长任前培训和任期述职,探索会长轮值和秘书长聘任制。开展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社会组织自我规范与整改提升。
专项治理,整治突出问题。多部门联合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治理,近三年共查处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85家,涉及金额5713.86万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为企业减负,共减轻企业负担约8.27亿元。开展非营利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对社会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审计,督促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运行。
提升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则和基准,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完善部门间 “两法衔接” 机制,印发执法工作通知和手册,规范基层执法行为。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持续加强社会组织普法宣传,加大违法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力度,有力维护了社会组织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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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