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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工作 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9-11-27 16:11:31 来源:本网 阅读次数: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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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广东省民政厅务实求新,出台《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将以往全省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制度改为“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制度,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仅需打开电脑即可完成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扩大了社会监督范围。此举进一步推进了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了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与信用管理,巩固了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和社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据统计,截至目前,2018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应填报“年报”3274家,共提交了2896家,填报率达88.4%,其中基金会及慈善组织的填报率高达91.7%,均创历年新高。与2017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填报率81%相比,社会组织填报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并获得社会公众高度认可。

  “一直以来,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从多方面服务和鼓励社会组织发展,也提供了很多实实在在的帮助。这次‘年检’改‘年报’就让我们切实体会到了网上填报的方便,我们也将每一条信息都积极、如实的填报,公开接受监督。”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人在提到“年检”改“年报”工作时开心的说。

  为保证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工作扎实开展,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本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改革协同配套,向有关省直部门函告改革事项并协商减少社会组织年检结论作为业务办理的必要条件,得到省直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同时,为便于社会组织办理相关业务和社会公众了解相关情况,省民政厅在“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设立信用信息公示板块,通过查询社会组织统一代码或名称,知悉各全省性社会组织近三年的年检年报情况、行政处罚、等级评估、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信息,并将其打印可作为“年检”改革后的信用证明材料。

  为保障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工作精准落地,更好地服务社会组织,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举办了“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每周一课”,进行专题辅导。同时,明确年报与信用监管方式,提醒各社会组织按时提交工作报告。此外,还设置了年报业务咨询电话,开展年报咨询和指导等服务,每日话务量达到2300人次,确保年报工作圆满高效完成,切实做到惠民、利民、便民。

  通过“年报”报送工作,省民政厅对所属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情况更细更直接更全面,接下来,对于未及时完成“年报”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列入异常名录、集体约谈或单独约谈负责人等措施,纳入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对于“僵尸”组织给予立案走撤销程序,完善退出机制,从而促进我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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