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进全省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9月29日上午,广东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奇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黄山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途径;是履行好保基本、兜底线职责,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抓手。
会议强调,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是民政部、财政部赋予广东社会救助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要以全省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为契机,加快形成资源聚合、信息共享、供需匹配、流程规范、服务高效、可感可及的具有广东特色的服务类社会救助格局,推动广东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探索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有效路径和政策措施,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照护、生活、关爱、发展等服务,加快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模式,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准确把握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的内涵和要求,扎实推动广东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聚焦试点任务,在社会救助政策创制、资源统筹、信息赋能、服务供给等方面,勇于开拓进取、打破惯例、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为全面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夯实实践基础。重点要把握提升工作理念、健全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方式、夯实工作阵地等几个关键点。三是加强组织保障,强化部门协同,奋力推动广东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突破。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着力推动广东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使惠民政策切切实实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会议对《广东省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作了解读。广州、韶关、惠州、中山市和佛山市顺德区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省教育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医保局以及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同志,省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级以上市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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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