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汕尾市民政局积极动员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上下联动多层面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
做好线上宣传。积极借助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多媒体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
做好基层宣传。印制宣传册500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读本3000本,制作宣传展板16套,广泛张贴宣传标语。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深入学校、社区、乡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共进行宣讲活动10余场,发放宣传册等资料共4000余份。此外,利用村(社区)、社工站、文化站等场地举办图片巡展,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促进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
做好入户宣传。基层儿童工作人员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小礼品,向未成年人普法、讲法,用发生在身边鲜活、真实的典型事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相关内容,督促家长增强责任意识、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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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