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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会助推 经验共享 江门民政开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征程

2021-05-26 15:50:46 来源:江门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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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未保业务最新法规政策,传达落实4月底召开的全省未保业务培训会议精神,推进江门未保业务重点工作开展,为6月起民政部门承担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牵头部门职能做好准备,5月19日,江门市民政局在鹤山组织召开全市未保业务法律培训暨未保工作推进会议。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雁冰出席会议并对全市未保工作推进作动员部署,各市(区)民政局业务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同志,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负责同志等30人参加会议。

  会上,林雁冰就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了三点意见。她指出,各市(区)民政部门和各级未保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要充分认识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民政部门的牵头协调职责,加快推动成立属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的沟通协调,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做好充分准备。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通过建强未保工作办公室、建立镇街未保工作服务站、抓好福利和未保两类机构建设、加强儿童服务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宣讲活动等多项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完善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为做好未保服务打好基础。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抓好安全管理,持续加强儿童福利领域各项业务、各类问题、各种风险的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落实重大事项速报告,抓好专项行动保实效,落实收养管理制度严规范,全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推进会还邀请了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就《民法典》中的收养、监护等部分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变化内容进行培训授课;此外,鹤山市向参会人员分享介绍了鹤山市推进全省未保工作试点建设经验成效,并参观了鹤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运营。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重要工作,任重而道远。为充分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定将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加强沟通协调、整合多方力量、广泛开展宣传,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江门市顺利落地实施,全力维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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