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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民政七项举措促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高质量发展

2020-12-21 17:23:24 来源:珠海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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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今年以来,珠海市民政局联合10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建、共治、共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通过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救助合力。建立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席会议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链条式”全过程救助管理。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出台《珠海市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协作救助制度》,建立协作巡查长效机制,完善街面救助转介程序。在极端天气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处置。截至11月底,全市共开展街面巡查520次,发放宣传单565份,救助物资499套(件)。

  紧抓疫情防控,严守安全底线。疫情期间,严格落实日报制度,印发工作指引,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对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共244人次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后,完善常态化防控措施,毫不松懈抓好接待、隔离、照料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在确保救助管理服务不中断的同时,坚决守住“零感染”底线。

  完善寻亲机制,促进回归家庭。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与公安部门合作,通过DNA比对、人像识别等方式甄别滞留人员身份信息。建立专门寻亲队伍,深化与社会力量合作,利用“头条寻人”、微信公众号、“寻亲热线”等手段,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寻亲工作,提高寻亲成功率。2020年1—11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40人次,协助返乡384人,护送返乡14人。

  开展落户安置,兜牢保障底线。严格按照民政部、公安部相关文件要求,集中开展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工作,着力解决长期滞留人员“空户”问题。2020年,珠海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对滞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5名滞留人员进行了落户安置,实现落户安置率100%。

  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源头治理。在全省率先出台《珠海市户籍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通过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定期回访,加强与属地村(居)委会沟通等措施,为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落实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帮扶政策,从源头减少流浪乞讨现象。

  升级服务设施,补齐民生短板。科学谋划合理布局,推动救助服务机构转型升级。市社会救助管理站迁建暨社会救助安置中心建设项目纳入珠海市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建筑面积29500㎡,总投资2.14亿元。按“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救助安置、未成年人保护、精神卫生福利、智力残疾人士康复、家暴庇护、家庭财产核对”七位一体整体规划、分区设置,共设650张床位。11月中旬,该项目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引入社会力量,创新监督形式。首次聘请9位来自不同领域、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通过参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活动,参与重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对救助工作和受助人员照料工作的监督力度,共同推动珠海救助管理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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