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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未保办 民政部召开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暨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

2021-09-25 16:14:30 来源:国家民政部 阅读次数: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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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未保办)、民政部召开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暨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表彰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动员部署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务院未保办主任、民政部部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未保办常务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心、全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聚焦群众和社会关切,推出系列针对性措施,持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创新实践蓬勃开展,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自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部署,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责,各级协调机制全面建成,多项政策举措精准实施,各类主题宣传有声有色,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同时,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相比,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需要认真研究谋划,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不断改进提升。

  会议强调,要及早发现报告,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相关人员如果应发现未发现、应报告未报告,都将溯源倒查、依法追责;要督促监护落实,对履行监护义务不力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惩诫;要做好学校保护,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和校园欺凌问题预防、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强学生心理疏导;要严格网络治理,把政策规定落实到人,转化为实际成效,持续巩固扩大网络空间治理成果;要严惩涉法涉罪,保持强大震慑,加强预防指导,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信息查询,让有前科的违法犯罪人员远离未成年人;要净化社会环境,最大程度降低未成年人受伤害的可能性;要关爱困境儿童,多拿出一些切实有效的关爱服务举措,切实保障好困境儿童权益。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县(市、区、旗)为主体,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探索创新,用心打造、努力形成具有本地特色和全国推广价值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化建构,形成立体化、全方位保护体系。

  会上,国务院未保办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蔡淑敏宣读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了199个先进集体和400名先进个人。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山东省泗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两路派出所、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等先后作了大会发言,共青团南京市委、浙江省委网信办、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等8个单位作了书面交流。

  据悉,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加强,截至9月10日,全国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全覆盖。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张志杰,国务院未保办副主任、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国务院未保办副主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傅振邦,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杭元祥出席会议。国务院未保办成员,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同志及民政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相关链接:关于表彰“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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