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民政资讯 - 全国民政

重庆市加强照护服务助力贫困重度残疾人脱贫攻坚

2020-01-20 14:54:36 来源:国家民政部 阅读次数:30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发〔2019〕33号文件精神,近日,重庆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扶贫办、市残联出台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切实做好相关照护服务工作,助力贫困重度残疾人脱贫攻坚

       一是精准认定照护服务对象。要求有条件的区县要把16周岁以上、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城乡低保对象或属于建档立卡的残疾人纳入照护服务政策范围。

      二是明确照护服务内容。对于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入住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贫困重度残疾人,依托和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为其提供集中照护服务;对于符合条件但无意愿入住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组织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属、邻居及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其提供居家服务、日间照料、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

      三是督促家庭履行照护服务责任。督促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监护人依法履行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监护职责和扶养、抚养、赡养等义务。贫困残疾人家庭有照护服务能力的亲属应就近就便为有长期照护服务需要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护服务。

       四是规范集中照护托养入住程序。根据民发〔2019〕33号规定的“户申请、村申报、乡审批、县备案”要求,细化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时限、责任主体和必要的表格。

       五是加大康复工作力度。继续实施“福康工程”,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置假肢和矫形器等辅具,筛选肢体畸形患者免费进行手术矫治、康复训练和配置术后矫形器等辅具。

       六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利用现有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等闲置资源,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护服务。鼓励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款捐物、提供志愿服务、设立基金等方式,参与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七是加强工作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民政和残联牵头、相关部门协作、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各部门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为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强化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绩效评估。(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