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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强化市场引导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

2019-09-30 18:47:58 来源:国家民政部 阅读次数: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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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以政府规章形式取消养老机构许可,将养老机构准入变更为备案登记制度,并按照属地原则将备案登记权限全部下放到区县,便于养老机构就近办理手续。

  二是加强运营保障。研究制定养老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基准楼面价为300—2000元/㎡,有效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难题,降低养老企业固定资产投入成本,激发养老服务兴业热情;为社会办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减轻养老机构赔付压力。

  三是加强运营扶持。完善社会化扶持发展清单,对社会化营利性养老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给予同等补贴和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5000—10000元的建设补贴,部分区县给予每张床位500—4800元/年的运营补贴,对开展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水电气等价格执行居民价。

  四是加强营商服务。在市和各区县设立养老服务政策咨询岗位,建立营商服务机制,全流程为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举办养老机构和设施提供全天候服务,协助解决养老企业运营中的各类难题和障碍。目前,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从2014年的211家增长到433家,年均增长超过15%,养老床位从2.7万张增长到6.8万张,年均增长超过25%,平均入住率提高到72%,亏损机构下降到34家,占比仅7.2%,社会办养老机构中工商企业法人有331家,占比超过70%。(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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