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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生兜底保障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广东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2023-06-27 23:01:16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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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规划引导、建设行动、推进机制和加强组织保障五个方面提出22项明确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省乡村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围绕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农民过上现代文明生活,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着力建设具有中国气派、岭南风格、广东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珠三角行政村全部达到美丽宜居标准,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标准。

  在强化规划引导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合理优化乡村用地布局、推动村庄规划有效实施三项重点任务。明确优先提升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侧重保持干净整洁,为留守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推进村庄规划数据上图入库,将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将村庄管制规则纳入村规民约等。

  在具体实施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乡村建设六项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行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乡村建设示范创建行动和党建引领乡村建设行动。

  其中,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中,《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民生兜底保障。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下沉,推进参保登记缴费、异地就医备案等服务事项进驻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快形成“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开展县镇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建设。

  《实施方案》还从健全项目库管理、项目实施、村民参与、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六项机制提出具体要求,来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实施方案》强调,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高校为乡村建设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持。稳妥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投资运营经营性乡村建设项目。持续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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