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护未来 童心同行”未成年人保护百集普法短剧征集大赛,全方位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优秀典型。活动收到投稿作品达500多部,网络点击量超100万次。经公众线上投票、专家评审、媒体展播相结合方式,初步遴选出100集优秀普法短剧。
省民政厅于6月起在“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及厅门户网站对100集优秀普法短剧大赛作品进行展播,欢迎关注。
下面请看第85集,由 韶关市社会福利院制作的普法短剧《以爱守护困境儿童,用心修筑康复之路》。
创作者说:
本剧以孤儿小翔进入福利院后的成长经历为主线,讲述了韶关市社会福利院围绕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五个方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其获得全面发展的案例,生动展示了政府为未成年人提供兜底保障服务。
《以爱守护困境儿童,用心修筑康复之路》普法知识点: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分类保障,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依据:
第三条明确,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第八十六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适应校园生活的残疾未成年人就近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接受教育;保障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未成年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第九十一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分类保障,采取措施满足其生活、教育、安全、医疗康复、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要。
第九十六条明确,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或者长期监护职责的,财政、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负责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
第九十九条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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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