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护未来 童心同行”未成年人保护百集普法短剧征集大赛,全方位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优秀典型。活动收到投稿作品达500多部,网络点击量超100万次。经公众线上投票、专家评审、媒体展播相结合方式,初步遴选出100集优秀普法短剧。
省民政厅将于6月起在“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及厅门户网站对100集优秀普法短剧大赛作品进行展播,欢迎关注。
下面请看第49集,由深圳市龙岗区德琳学校石祥军、沙国君、吴楠、王曾燕、李文粤、王奥涵、杨荣钏制作的普法短剧《管理手机,守护“未”来》。
创作者说: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差、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而当前未成年人使用手机不当、沉迷网络游戏,已成为家长的一块“心病”。当未成年人面对学校上交手机的规定,会与教师产生怎样的矛盾和冲突呢?未成年人的未来如何守护?敬请收看《管理手机,守护“未”来》。
注:本剧含有不恰当的行为,切勿模仿。未成年人请在家长或老师指引下陪同观看。遇到相似的问题,要及时向监护人、老师、村(居)民委员会或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求助。
《管理手机,守护“未”来》普法知识点: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课堂。
《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依据:
第六十四条明确,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条明确,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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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